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多少錢一個月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0年四平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調整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3個檔次劃分:長春、吉林市區最低工資標準14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3.5元/小時;四平、遼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區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2.5元/小時;白城市區、長白山保護開發區、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和其他縣(市)最低工資標準1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1.5元/小時
二、相關規定
最低工資標準: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范圍包括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都將依照執行。
注意:最低工資并不是指市民日常所說的“到手工資”,而是包含了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費等。此外,最低工資不包含以下內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