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問題。
近期,全縣各單位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進行一次再摸排,確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區。著力搞好“四個排查”,即排查不作為的問題,重點是對群眾辦事態度冷漠、對上級布置的任務敷衍應付、工作不在狀態、不敢擔當等;排查亂作為的問題,重點是不講規矩不按程序辦事、不善于聽取群眾意見決策、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辦事不公、強占強拆等;排查貪腐謀私的問題,重點是貪占挪用揮霍集體財物、套取騙取國家補貼補助款、截留克扣冒領惠民資金、濫用權力中飽私囊等;排查執法不公的問題,重點是暴力執法、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全縣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重點抓好“三個動作”:一是全面自查。從10月下旬開始,縣直各部門和鄉鎮、村(社區)全面開展自查(自查表及問題清單見附件),自查工作原則上應于11月4日前完成。各村(社區)自查情況要報鄉鎮黨委,縣直單位和鄉鎮自查情況要報縣委組織部。二是逐個排查。在基層單位自查的基礎上,抽調組織、紀檢監察、政法、信訪、督查等方面的專門力量,逐鄉逐村逐單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要一一調查核實。排查工作原則上應于11月13日前完成。三是列出清單。要分門別類列出問題清單,到事到單位到人頭。排查出的問題清單,經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審核把關后,于11月20日前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備查。
二、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
縣委將結合“三嚴三實”專題學習研討,對排查出來的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進行專門研究,找準癥結所在,分析問題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重點抓好“三項工作”:一是結合分工,認真反思?h級領導班子成員要站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從基層存在的問題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問題,從工作方面的問題反思查找領導班子的問題和領導干部個人的問題,真正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思想擺進去,深入分析原因,從嚴和實上觸動思想和靈魂。二是對照檢查,開展批評?h級領導班子“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鄉鎮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及基層單位組織生活會,要針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逐項對照檢查,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三是梳理分析,制定措施。要通過梳理分析,研究制定管用措施,真正把問題清單轉化為整改清單。對問題較為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基層單位,縣級領導干部要結合掛點工作,幫助梳理分析,督促指導整改。對涉及政策層面的問題,縣委將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集體“會診”,研究整改措施。專題會議適當邀請相關群眾代表參加。
三、集中開展一次專項整治。
按照上級要求,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縣各單位要圍繞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開展一次專項整治。各單位要在前階段開展整治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持續用勁,以“準、狠、韌”的精神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重點從“四個方面”著力:一要逐項認真整治。針對排查出的問題,一項一項明確責任主體、整治措施和進度安排,實行銷號管理,確保整治工作具體落地。二要上下聯動整治。特別是對那些發生在基層、根子在上面的問題,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建立黨委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參與的聯動機制。三要公開透明整治。通過新聞媒體、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時公開整治項目、進度和結果,讓群眾知情,接受群眾監督。四要強化正風肅紀。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堅持教育和懲戒并重,對情節較輕、影響較小、不構成違紀違法的,要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限期改正;對違反紀律規定的,要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堅決糾正;對那些頂風違紀、貪腐謀私、徇私枉法的,要堅決查處。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指導。
各級黨(工)委、黨組要高度重視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對一些問題突出的縣直部門和鄉鎮、村(社區),縣級領導班子成員結合分工實行掛點聯系。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基層單位的監管,查找并解決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要結合各級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點問題、抓整改,強化工作問責,切實把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持續深入抓下去。
各單位著力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情況,每月月底及時報告縣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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