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營銷學的角度看,大學生要找到工作,必須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用人單位需求何在?有一點是很明確的,它不是教育機構,旨在讓你進去繼續進修然后成為“全面發展的人”;它也不是慈善機構,因為悲憐你找不到工作而履行神圣的社會職責。它是什么呢?是勞動機構,是雇傭你進去“干活”的,因為你付出了它所需要的勞動從而以工資作為交換的形式。
遺憾的是,不少大學生卻不明白這個道理,一廂情愿地把用人單位當作是配合自己實現個人職業生涯目標的工具,喜歡就進去呆著,不喜歡就一走了之。
我曾作為評委出席某省職業規劃大賽總決賽,聽到有位大學生選手高談闊論,一副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的樣子,便問了他一個問題:當你的雄偉藍圖不能在單位里順利實現時你怎么辦?他的回答很干脆:改造他們!我又追問了一句:如果他們不采納呢?答:離開他們,繼續尋找適合我的單位!
其實,與這位大學生持有相似看法的人還真不少。根據國家勞動部的“第一次就業調查”報告顯示,三分之一以上的大學生把第一份工作當成職業的跳板,而16%的人“沒有太多考慮”就選擇了第一份工作,結果是大學生就業后一年內流失率高達50%,兩年內的流失率接近四分之三!
應該說,大學生開始重視個人職業規劃是社會進步的表現,因為畢竟懂得要對自己的生命和前途負責了。但同時我們也留意到一種新的苗頭的滋長,那就是太過于關注個人發展而忽視了社會和用人單位的需求,以用人單位是否迎合或符合自己的職業規劃來作為選擇用人單位和繼續服務用人單位的標準。這種以個人為中心、追求自我價值最大化的“職業規劃”,不是社會發展所倡導的真正的職業規劃!真正的職業規劃,應是將個人職業目標和用人單位需求相結合的規劃,是在滿足用人單位需求的前提下實現個人職業目標的規劃!
那么,大學生在做職業規劃時應如何結合用人單位的需求呢?
首先,大學生要清楚用人單位的員工招聘需求。
在作出應聘選擇前,大學生要認真分析一下:用人單位為什么要招聘員工,希望通過招聘這些員工達到什么目的,有哪些具體的招聘條件,用人單位的這些信息與自己的職業發展方向和戰略是否吻合。千萬不要抱著“隨便做一做、大不了再換”的心態,那樣受傷的是用人單位,浪費寶貴光陰的是你自己。
其次,大學生要了解用人單位的階段發展需求。
用人單位在不同的發展時期有不同的重點需求,大學生要做的是思考并找出滿足這些重點需求的方法,并努力身體力行。如果你能為滿足這些重點需求而作出相應成果的話,你就有機會得到用人單位的賞識和重用。同時,在不同發展階段,用人單位對員工的期望也是不同的,在創始期的是需要員工多干少說,在迅速發展期需要員工邊干邊思考,在成熟期需要員工思考了再干。
最后,大學生要研究用人單位的戰略發展需求。
如果你希望在本單位有更好的發展,那就需要對用人單位的戰略發展需求進行研究,對用人單位的未來業務重點和崗位要求作出預測,并據此制定自己的中長期規劃。
總之,大學生要認識到用人單位絕非成就自我的工具,而是提供有價值勞動的重要平臺,要踏踏實實地在滿足用人單位發展需求的前提下考慮如何實現自己的職業規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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