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投訴,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后,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一、先交涉
投訴前先向經營者或者服務商反映問題。因為大多數商家還是會為用戶著想的,同時,他們也不希望因質量和服務方面的問題鬧得滿城風雨,影響聲譽。
二、不要拖延
如果在證據確鑿、事實清楚、要求合理的情況下,經營者還故意推諉、逃避責任,消費者就應及時投訴,切不可拖延。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事情就越來越難辦,如果是人身傷害,可以趁傷勢嚴重時,這是最有力的證據。
三、實事求是合理合法
投訴時,既不可夸大事實,也不該隱瞞自己在使用方面存在的消退,要本著公平合同的原則,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并指明所依據的法律條文。過分的要求或無理取鬧,只能使問題復雜化,導致投訴調解失敗。
四、證據充分材料完備
在接受服務時發生的損害行為,要有證人的書面證明材料、收費收據等,必要時還可請證人一同參與。如果因為商品的質量導致人身傷害、財產損失,要帶有病歷、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等。
消費投訴-受理范圍
下列投訴應予受理
1、根據《消法》關于“消費者的權利”的九項規定,受理消費者受到損害的投訴。
2、根據《消法》關于“經營者的義務”的十項規定,受理消費者對經營者未履行法定義務的投訴。
3、受理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種子、化肥、農藥、農膜、農機具等生產資料其權益受到損害的投訴
下列投訴不予受理
1、經營者之間購、銷活動方面的糾紛;
2、消費者個人私下交易糾紛;
3、商品超過規定的保修期和保證期;
4、商品標明是“處理品”的(沒有真實說明處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說明安裝、使用、保管、自行拆動而導致商品損壞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訴方不明確的;
7、爭議雙方曾達成調解協議并已執行,而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機構或有關行政部門已受理調查和處理的;
9、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
消費投訴-投訴流程
消費者在購買的商品發生質量問題或對接受服務不滿意時,如與商店協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以不經協商直接向消協投訴。
投訴首先是個時間問題,向消費者協會、行政機關投訴或申訴的有效時間,法律、法規已作具體規定,即在發生爭議后2年內。但是,消費者如何與商店發生爭議后,應及時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不要拖得時間太長,因為,時間一長便可能發生證據丟失的情況。另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時間長了,很難鑒別其質量問題。特別是實行“三包”的商品,一旦過了“三包”期會增加解決爭議的難度。所以一旦發生消費爭議,消費者應及時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采取書面和口頭的形式。消費者由于工作學習繁忙,無暇抽身前往消費者協會投訴時,可以采取書面投訴,郵寄送達的方式。首先要寫明購物的時間、商店、商店地址。如能寫明郵政編碼、電話則更佳。同時寫明商品的名稱、品牌、型號、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或有效期等。然后詳述質量問題發生的時間、經過或服務不滿意的具體表現,接著闡明認為存在質量問題或服務問題的理由,并提出具體要求和說明是否“三包”。最后寫上自己的姓名、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最重要的是隨信附上購物發票(復印件)等憑證。如該商品有特殊情況的也應寫明,如季節降價、清倉處理、處理品等外品、試銷品等。以供處理投訴的消協同志參考。
有些商品的質量問題投訴,因涉及到讓消費者協會親眼目睹商品產生質量問題的情況,所以,消費者必須到消協所在地投訴。投訴時帶好發票等憑證,實物等。然后口頭敘述該爭議發生的前因后果,大致可按書面投訴條理進行,對消委會接待同志的提問,要實事求是地回答,不管是書面投訴還是口頭投訴,都必須做到客觀、真實、全面。最后,消費者填寫投訴表。
解決消費爭議
消費者權益保障法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解決消費爭議的途徑有5條,這5條途徑任消費者自主選擇:
一是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是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是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機構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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