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標準是根據所征收土地的類型、土地年產值、人均耕地數量、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綜合制定的。而最近又有最新消息稱:青海省征地補償新標準2018年起實施,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的情況吧!
青海省征地補償新標準2018年起實施
近日,省政府印發了《關于公布調整更新后的青海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對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進行了調整更新。
其中,西寧市3個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分別提高了19.96%、20.00%和50.00%,對執行統一年產值標準的38個縣(市、區)提高了近20%。同時,新增了11個城市規劃范圍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最高為7.41萬元/畝,最低為4.68萬元/畝,此次調整更新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把民生問題擺在突出位置的具體舉措。
更新調整對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切身利益,保障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