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有些市民就開始關注,四川2018征地補償新標準政策是怎么規定的?
一、四川2018征地補償新標準政策是怎么規定的?
除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外,全省所有征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倍數一律按以下標準執行:人均耕地在1畝及1畝以上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不低于征用耕地前三年種植業的平均年產值的10倍;人均耕地每減少0.1畝其兩項補償費倍數相應增加3倍,但兩項補償費倍數之和不超過30倍。
征用耕地前三年種植業的平均年產值以統計部門調查公布的數額為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對交通能源、大型水利、水電等項目建設用地,所在市、縣的統計、國土資源和農業部門應對被征土地的產值進行實地調查,不得使用全縣的平均年產值數據。
二、政府強行征地怎么辦?
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此,當政府違背土地使用人的利益,強行征地,侵犯了公民的權益時,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川2018征地補償新標準政策當中,省會成都只是在下發的相關文件當中,要求四川省直接管轄的各區域自行制定征地補償標準,制定好了征地補償的具體方案以后交給成都的有關單位審批。而且四川這么大,市民要想準確快速的知道征地補償新標準,個人還是覺得關注政府的官方網站得來的消息才是最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