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東省征地補償相關消息出臺了嗎?從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批復同意了濰坊、威海、東營、德州、濟寧、日照、青島、萊蕪、棗莊、濟南、臨沂市等地區新修訂的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自2017年8月9日煙臺標準率先獲批復至此,17市全面調整了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最近的兩批批復文件的位置
記者獲悉,建安成本和農產品的產值,是制定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重要依據。這些成本、產值會隨時間推移發生變化,補償標準就需要適時調整。
按照2017年6月省政府辦公廳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見》,各市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報省財政、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同意后執行,并適時作出調整,最遲5年調整一次。
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調整的范圍因市而異、項目繁簡不一。一般包括房屋、圍墻、畜禽舍、遷墳、溫室、小橋、涵洞、水渠水池、地面、水井、喬木、果樹、灌木、苗圃、魚塘、藕塘、電力通訊線路、磚窯、青苗等,有的市還有門垛、廠區大門、外樓梯、臺田臺堰、鹽田、茶園等。
因為距離上一輪補償標準實施的時間有長有短,本輪各市的補償標準調整幅度也不同。比如棗莊市,上一輪的補償標準是2008年制定的,新一輪的補償標準平均上調幅度為85%,微調及未作調整的項目約占13%;而濟南、青島的上一輪補償標準是2015年制定的,調整幅度就比較小。如青島,非住宅房屋補償底價上調了每平方米50-100元,圍墻的補償底價每米提高了10元,地面、路面等補償標準未變,下管井、機井的補償價格則有所下降。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濰坊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濰坊市國土資源局、財政局:
你市《關于審批濰坊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修訂成果的請示》(濰國土資呈〔2017〕132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市制定的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詳見附件)。
本批復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濰坊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