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發〔2015〕5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各直屬機構:
《昆明市征地補償標準(修訂)》已經省國土資源廳批準。為做好新標準的公布實施工作,確保新老征地補償標準有效銜接,平穩過渡,現提出如下貫徹實施要求,請連同《昆明市征地補償標準(修訂)》一并抓好落實。
一、充分認識實施新征地補償標準的重要意義
實施新一輪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地服務與管理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重大舉措,對促進經濟持續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新一輪征地補償標準的重要性,向社會廣泛宣傳新征地補償標準的原則、依據和有關內容,切實安排部署好新征地標準實施的各項工作,營造良好的實施氛圍。
二、認真組織實施新的征地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為征地統一年產值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標準的統稱,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組成(不包含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社會保障費用)。
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需占用基本農田的,征地補償按法定最高標準執行。使用國有農用地的,參照此次公布的標準執行。對于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由各縣(市)區政府和開發(度假)區管委會根據本地區實際確定并公布實施。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切實做好征地補償標準銜接工作
要統籌組織好新一輪征地補償標準實施后的各項工作,針對新標準實施后可能發生的情況和問題制定工作預案,防止因實施新標準引發矛盾。要加強政策解釋,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新一輪征地補償標準順利實施。本征地補償標準實施前已依法批準征地、且縣(市)區政府和開發(度假)區管委會已制定和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補償標準按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未制定和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本征地補償標準執行。實施征地過程中,要嚴格履行告知、確認、聽證等程序,充分尊重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申訴權,做好批前告知和批后公告。
四、加強對實施征地補償標準的監督
征地補償工作涉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政策性強。縣(市)區政府和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要加強對實施新一輪征地補償標準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做好新老征地補償標準的銜接,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確保新的征地補償標準順利實施,并做好風險評估及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征地補償安置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不落實的,不得強行實施征地。各級監察、財政、國土、人社、農業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實施工作的監督檢查,防止弄虛作假和侵害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情況發生。市國土資源局要加強對縣(市)區政府和開發(度假)區管委會的指導,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對報批的建設用地嚴格審核把關。
《昆明市征地補償標準(修訂)》自11月1日起執行。
附件:昆明市征地統一年產值、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標準表
昆明市人民政府
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