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說安徽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政策落地,其中個人繳費比例為工資4%,除此之外還有哪些內容呢?歡迎閱讀以下內容。
《安徽省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近日落地,明確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隨工作變動而轉移,退休后,可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個人賬戶余額可繼承。
職業年金怎么繳?單位8%,個人4%
據了解,職業年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作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來退休金的重要組成部分,職業年金不僅在保障退休后生活水平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還將有力促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建設。
《辦法》對職業年金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進行明確。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并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單位和個人職業年金繳費的比例。
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
根據《辦法》,職業年金基金由單位繳費、個人繳費、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收入組成。
職業年金基金采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個人繳費實行實賬積累。其中,對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根據單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對非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實行實賬積累。實賬積累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
《辦法》強調,職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應遵循謹慎、分散風險的原則,保證基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具體投資管理辦法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工作變動,個人賬戶資金可隨同轉移
《辦法》明確,單位繳費按照個人繳費基數的8%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個人繳費直接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按規定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工作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隨同轉移。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新就業單位已建立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原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隨同轉移。
退休后,可按月領,也可買商業保險
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后,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并享受相應的繼承權;也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準,發完為止,同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享有繼承權。選擇任一領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此外,出國(境)定居人員,可要求一次性支付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在職期間死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繼承。除上述情況外,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由社保機構經辦不得挪作他用
《辦法》規定,職業年金的經辦管理工作,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職業年金基金應委托具有資格的投資運營機構作為投資管理人,負責職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選擇具有資格的商業銀行作為托管人,負責托管職業年金基金。委托關系確定后,簽訂書面合同。職業年金基金必須與投資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資產或其他資產分開管理,保證職業年金財產獨立性,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縣級以上人社部門、財政部門負責對《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由上述部門予以警告和責令改正,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