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創新是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活力所在,近年來,先后出臺一系列支持和鼓勵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今天,本欄目為讀者梳理部分支持自主創業的扶持政策。
鼓勵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
政策內容: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政策依據:《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辦理程序:申請人憑有關資料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企業性質后,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政策內容:對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和因化解過剩產能、治理大氣污染涉及企業失業人員,初次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小微企業的,可給予創業者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將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助、初次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小型微型企業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人員條件中的畢業年限調整為畢業5年內。提高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小微企業的租金補貼標準,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過5000元。實際租金低于上述標準的,據實補貼。將創業者創辦小微企業和網絡創業納入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對創業初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額度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創辦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就業達到規定比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額度200萬元的貼息貸款。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初次領取營業執照并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給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將符合條件的網絡創業人員和網絡創業企業納入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可按照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底。
政策依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鼓勵創業促進就業的若干意見》《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辦理程序: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憑有關資料到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小額擔保貸款機構辦理。申請就業專項資金扶持,憑有關資料到所在地辦理。
鼓勵高校學生創業
政策內容: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從事勤工儉學取得的應稅勞務收入免征營業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
辦理程序:納稅人向當地稅務主管部門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