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于5月1日實施,為切實做好試點各項工作,中國政府網4月30日公布《國務院發出關于做好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印發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后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的通知》。
通知說,要高度重視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密切跟蹤試點運行情況,做好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要深入進行政策解讀,對不實消息和人為炒作要予以及時澄清,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避免政策誤讀。
地方各級政府要顧大局算好三本賬
通知要求嚴肅財經紀律,強化責任追究。
○地方各級政府都要講政治、顧大局,算政治賬、經濟賬、長遠賬,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絕不允許為了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搞回溯性清稅,甚至弄虛作假收過頭稅。此類問題一經發現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不應征收的稅收必須立即退付給納稅人,超出合理增幅部分的稅收要相應扣回。
○有關部門要強化監督約談,禁止個別企業等假借營改增之名刻意曲解政策、趁機漲價謀取不當利益。
○要堅決避免違背市場規律的不合理行政干預,不得限制企業跨區域生產經營、操縱企業增加值地區分布,嚴禁以各種不當手段爭奪稅源,防止形成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破壞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確定
《國務院關于印發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后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的通知》稱,方案5月1日起執行,過渡期暫定2-3年。
方案主要內容
○以為基數核定中央返還和地方上繳基數。
○所有行業企業繳納的增值稅均納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圍。
○中央分享增值稅的50%,地方按稅收繳納地分享增值稅的50%。
○中央上劃收入通過稅收返還方式給地方,確保地方既有財力不變。
○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過均衡性轉移支付分配給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力度。
方案基本原則
○保持現有財力格局不變。既要保障地方既有財力,不影響地方財政平穩運行,又要保持目前中央和地方財力大體“五五”格局。
○注重調動地方積極性。適當提高地方按稅收繳納地分享增值稅的比例,有利于調動地方發展經濟和培植財源的積極性,緩解當前經濟下行壓力。
營改增最后倒計時
納稅人需注意幾個關鍵時間點
5月1日起
可以依法依規開具增值稅發票,或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
5月16日前
需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4月底以前的營業稅。
6月27日前
需要根據當地主管國稅機關的安排,申報繳納增值稅。
如果是出售已取得的不動產和自然人出租不動產
5月1日起
仍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繳納增值稅。
如果是實行按季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
5月16日前
需向原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4月底以前的營業稅,7月15日前向主管國稅機關繳納5月、6月的增值稅
■相關
酒店業經營者不得借機哄抬價格
國家發改委昨天介紹,針對“五一”前夕部分酒店以“營改增”為借口提高價格的行為,發改委發布了《規范酒店業價格行為提醒書》,正告相關企業依法合規,誠信經營,不得以“營改增”為借口哄抬價格。
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強對酒店業的價格監管,及時制止和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保持12358價格舉報熱線暢通,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對群眾反映的涉嫌價格違法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
■政策解讀
市地稅局官方微信解讀營改增政策
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免征增值稅
今天起,將全面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4月28日,市地稅局官方微信發布消息,除了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可免征增值稅外,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也可享受免征增值稅。
營改增試點累計減稅超33億
4月29日,市財政局發布消息,截至4月27日,54.7萬戶納稅人已移交,納稅人征管信息接收、核實、登記、補錄、稅種認定、發票核定、優惠備案全部完成。
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推行3萬余套,推行進度100%;增值稅專用發票庫存量793萬份,普通發票庫存量1938萬份,能有效保障營改增后納稅人70余天用票需求。
而全面營改增之前,重慶已經作為國家試點城市,在部分行業試點營改增。數據顯示,重慶率先開展“營改增”試點以來,試點行業的納稅人累計減稅33.41億元,減稅面達到96%。
家庭財產分割無償轉讓免征
在全面營改增中,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除了這一項之外,還有一些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
4月28日,市地稅局通過其官方微信發布的消息就表明:“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免征增值稅!
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
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
這些增值稅業務找地稅辦理
全面營改增之后,納稅人相應的納稅項目應該到哪兒去辦理?
市地稅局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提醒,營改增后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暫由地稅機關繼續辦理納稅申報受理、計稅價格評估、稅款征收、稅收優惠備案、發票代開等有關事項。
根據相關要求,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及個人(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暫由地方稅務機關代征增值稅。自然人個人出租住房、商業用房等不動產,應繳的增值稅暫由地方稅務機關代征。
未滿兩年住房買賣稅負降低
根據相關規定,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上述政策適用于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區。
按照這樣的政策,在全面營改增之后,個人出售取得產權未滿2年的住房,承擔的稅負將比“全面營改增”之前低。比如,假設胡先生要賣出一套100萬元的住房,如果房子取得產權未滿2年,按照5.5%的營業稅稅率征收,需繳納5.5萬元營業稅;而營改增之后,首先需要算出房屋的不含稅價格,即100萬元/(1+5%)=95.24萬元。然后用95.24萬元×5%=4.762萬元,相比營業稅,減少了0.738萬元的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