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例》修訂的背景和意義
《條例》自2003年3月1日施行以來,較好地規范了我省高速公路的運營、管理與服務,推動了我省高速公路快速發展,為改善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促進我省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目前,全省高速公路通車里程近4400公里,基本形成了覆蓋全省各市、縣,聯網運行的高速公路網絡。但隨著國家公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和我省高速公路全面聯網運行,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社會和群眾對高速公路服務與管理也提出了不少新要求,迫切需要適時修訂《條例》,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出行需要,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契合上位法要求,需要對《條例》設定的有關管理主體進行調整!稐l例》修訂前,我省高速公路路政、養護、經營的監督管理主體為省交通運輸部門。2011年7月1日施行的國務院《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在強化公路安全保護的同時,授權公路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公路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江蘇省公路條例》據此于2011年進行了修訂,并對公路管理機構的執法主體進行了授權性規定。為契合上位法要求,并與我省其他公路管理法規相銜接,有必要對《條例》的有關管理主體及時進行調整。
二是需要進一步強化安全保障,以滿足人民群眾對安全、有序通行高速公路新的更高的要求。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一直是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工作的首要目標。這些年來,高速公路運行中出現了一些涉及安全隱患的新情況、新問題,既有公路有關配套設施的完善問題,也涉及到如何創新、優化服務和管理措施,特別是在交通安全和通行管理上,還面臨著不少壓力,一方面需要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另一方面也需要不斷總結實踐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經驗,并明確到《條例》中去,上升為法規規定,以保障我省高速公路安全、暢通。
三是需要適應新形勢下高速公路運營管理要求,規范和引導高速公路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隨著我省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斷增加及路網的不斷完善,如何提高高速公路聯網運行水平,更好地服務群眾出行,并及時解決高速公路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對高速公路的養護、經營服務、收費管理、聯網調度以及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的設置等,既是交通運輸、公安等管理部門以及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工作的重點,也是社會和群眾關注的熱點,需要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有關高速公路服務和管理的職責、范圍、內容和要求等,不斷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條例》的修訂,對加強我省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具有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
二、《條例》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關于高速公路管理體制
1、關于高速公路管理主體及責任。2月26日,省交通運輸廳掛牌成立了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路政總隊),履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營運監管、路網調度和道路運輸監督檢查職能。為了更好地明晰交通運輸部門與公安部門及其各自設立的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和高速交警機構之間的職責和權限,理順管理體制,明確職責分工,《條例》第四條、五條對高速公路管理主體和管理職責進行了明確,其中重要的一點修訂內容就是明確授權由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全省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和養護、經營服務、收費等監督管理工作。
2、關于高速公路道路運輸監督管理。為規范和加強高速公路道路運輸監督檢查,保護道路運輸有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推進高速公路交通運輸綜合執法,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條例》第五條將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區內對未經許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違反旅客運輸、機動車維修經營管理規定,以及使用非法改裝車輛從事營運等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職能授權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行使,并明確其具體職權范圍由省交通運輸部門依法確定。目前,省交通運輸廳正在組織制定具體辦法,確保高速公路道路運輸監督檢查推進到位。
(二)關于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
1、關于高速公路橋下空間和涵洞內堆積物和搭建設施的管理。由于位置隱蔽,日常巡查難度大,高速公路橋下、涵洞內堆積物、搭建設施現象一直較為嚴重,很大程度上威脅到橋梁、涵洞的安全,為了加強管理,《條例》專門新增兩個條款,規定了相應的養護和路政管理職責和義務。其中,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高速公路橋梁的橋下空間和涵洞內有堆積物、搭建設施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清除;當事人阻撓清除或者涉及路產損失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報告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處理;同時,在第二十一條明確,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在路政巡查中發現高速公路橋梁的橋下空間和涵洞內有堆積物、搭建設施的,應當責令當事人清除;當事人拒不清除或者查找不到當事人的,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可以組織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代為清除。
2、關于對高速公路養護施工作業的規范。近年來,隨著高速公路使用年限的增加,需要更多的養護施工以保證高速公路通行質量,但養護施工本身也會對道路暢通造成影響。為解決上述問題,《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專門就養護施工作業現場管理進行了規定,高速公路養護作業需要半幅封閉或者中斷交通的,應當編制施工路段現場管理和交通組織方案,報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同時規定上述兩管理部門應當加強監督管理,因高速公路養護作業造成交通堵塞的,有關管理部門應當要求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及時調整施工路段現場管理和交通組織方案,并予以執行。
3、關于高速公路越江橋梁的保護。高速公路越江橋梁是全省高速公路網的重要節點,而其管理、養護工作與普通路段相比又有特殊性。為此,《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加強高速公路越江橋梁附近水域的巡查,發現橋梁及其防碰撞設施受損的,應當及時通知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并根據情況發布航行通告。同時,因為《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對在高速公路橋梁周圍挖砂、采石、取土、傾倒廢棄物,以及從事鉆井、爆破作業、焚燒物品等活動已經做了詳細的禁止性規定,《條例》就有關保護內容沒有作重復規定。
(三)關于提高高速公路服務質量
1、關于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務規范。近年來,隨著我省高速公路的快速發展,社會對高速公路營運服務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訴求,主要集中在對高速公路清障救援、高速公路服務區管理等方面。針對清排障收費中出現的問題,《條例》第五十條規定,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對車輛實施清障救援時,應當將車輛拖至與當事人商定的地點;協商不成的,應當從最近的出口處將車輛拖離高速公路。國家對事故車輛的清障救援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清障救援收費應當執行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行拖曳車輛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
2、關于高速公路服務區管理。為規范和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管理,提高服務區的服務水平,《條例》增加了相關內容,在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專門細化規定了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的日常管理和服務要求,特別是明確規定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內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且價格不得明顯高于本地區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市場價格。
(四)關于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管理
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管理一直是高速公路管理的重點領域,通過前幾年的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12年3月1日起,《江蘇省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管理辦法》正式頒布施行,成為全國首部規范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管理的政府規章。為了保證法規規章之間的協調和統一,《條例》第二十條、二十二條明確了廣告設施的相關管理要求,其中,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高速公路兩側建筑物、構筑物的垂直投影不得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范圍內。第二十二條規定,高速公路收費站區、互通區、服務區、高速公路用地外緣起一百米范圍內(不含建筑控制區)等區域可以按照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設置規劃和有關要求設置廣告設施,同時明確規定了設置廣告設施應當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并就許可的有效期限進行了明確。
(五)關于保障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1、從多年來高速公路運行和管理的實踐來看,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存在兩方面突出問題,一是高速公路上隨意、頻繁變換車道的現象嚴重,二是應急車道違法占用現象比較突出,造成了極大安全隱患,也影響了救援、執法車輛的通行。為此,《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分別就上述兩種情況進行了進一步明確,以保證高速公路的通行秩序和安全。此外,由于交通安全管理一章部分條款與相關法律法規重復較多,《條例》對原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也一并進行了合并、刪減。
2、關于危險品運輸車輛的管理。近年來,危險品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的現象有所增加,對高速公路暢通和安全帶來了較大隱患。為了加強對這類特殊車輛的管理,避免發生事故危害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并結合實際管理需要,《條例》在第四十二條規定,運輸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車輛通行高速公路應當懸掛明顯標志,在最右側行車道行駛;通過高速公路跨越長江的橋梁、隧道,應當符合國務院《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并按照指定的時間和速度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