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應考慮國民預期壽命
10月14日,人社部在介紹“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時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引起社會熱議,本文就其中幾個問題討論如下:
預期壽命不到50歲,退休年齡60歲并不矛盾
人社部領導在談及我國退休政策時表示:我國目前退休年齡是50年代初期確定的(即,男性60歲退休,女干部55歲退休,女職工50歲),而當時人口的預期壽命不到50歲。很多人對此不解,認為預期壽命50歲,怎么可能60歲退休?實際上,上述表述是正確的,這主要涉及對預期壽命的正確理解。
預期壽命通俗地講,是指社會上所有年齡人口的平均存活年限,也包括了在各個年齡段死亡的人口。由于上世紀建國之初,社會經濟發展和醫療條件落后,因病死亡人數,特別是夭折的新生兒、未成年死亡人數相對較多,降低全體人口平均壽命,導致全體國民預期壽命不到50歲,但是不代表所有人不能活到50歲以上。
延遲退休還應考慮國民預期壽命
OECD國家男性領取養老金年齡一般為65歲,女性一般在60歲以上。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退休年齡不到55歲,相對較低是一個事實。但是僅以此為考慮延遲退休年齡,并不充分。因為上述國家雖然退休年齡晚,但是人口預期壽命長,退休后生存的年限也多。
以日本為例,日本男性65歲退休,女性60歲退休,2010年日本男性預期壽命79歲,女性為86歲。意味著退休后日本男性生存14年,女性生存26年。而2010年我國男性預期壽命為71.3歲,女性為74.8歲。
即便不延遲退休,按照目前男性60歲,女性55歲退休的情況,我國國民也比日本國民退休后的生存年限短。事實上,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2013年世界衛生統計報告》支出,高收入國家的平均壽命為80歲,中高收入國家為74歲,中國人均壽命為76歲。但是總體來看,我國人口預期壽命低于發達國家,因此退休年齡也應該和發達國家有所區別。
延遲退休政府應有政策激勵
國外在延遲退休方面主要采取的彈性退休制度。主要體現在如下兩方面:
一是允許提前或者推遲領取養老金,但是在金額上有相應扣減和增加,以此鼓勵選擇延遲。以美國為例,美國目前的標準退休年齡為65歲。
在這個年齡退休的參保人士將獲得全額的聯邦基本養老金。美國也允許參保者提前和推遲領取養老金年齡,每提前退休一個月,養老金將減發一定比例,最早領取年齡不得低于62歲。如果一個人在62歲退休申請領取養老金,則扣減20%的基本養老金金。如果退休年齡超過65歲,退休后的養老金每年可多領取3%。
二是政府為選擇延遲退休者提供額外獎勵。2010年澳大利亞領取國民養老金者年齡為63歲,在OECD國家中相對較低。因此,澳大利亞規定從2017年7月1日開始,領取國民養老金的年齡從65歲提高到65.5歲。隨后領取國民養老金的年齡將每兩年提高6個月,在2023年達到67歲。政府對選擇延遲退休者給予獎勵;而且延遲時間越長,獎勵將會成倍增加。如果延遲四年退休,政府獎勵額度將達到24846澳元。此外,政府還給予延遲退休的國民額外的工資減稅優惠,政府希望上述政策能夠吸引國民自愿選擇延遲退休。
由上可見,應該綜合考慮退休年齡和國民預期壽命修訂延遲退休政策。此外,政府可以考慮通過稅收減免、財政補貼等激勵措施倡導延遲退休年齡,尊重個體的自我選擇,而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