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8月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九受賄罪死刑緩期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2015最新刑法修正案九:受賄罪終身監禁不得減刑
“草案經過三次修改審議,越來越科學,越來越符合實際。”“贊同提交本次會議審議通過!8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分組審議刑法修正案(九)(下稱刑(九))草案三審稿時,常委會委員們這樣表示。8月29日,刑(九)以“贊成153票,反對2票,棄權4票”獲表決通過。那么,此次刑法修改中有哪些修改引人注目?
貪污受賄:死緩期滿后適用終身監禁
“刑(九)針對當前反腐敗的形勢,呼應人民群眾的呼聲,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落實了中央有關任務要求!毙侣劙l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臧鐵偉說。
臧鐵偉介紹,在反腐制度建設方面,刑(九)進一步完善了貪污受賄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由單純的“數額”標準修改完善為“數額十情節”標準;對重特大貪污受賄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增加規定終身監禁的措施;加大對行賄犯罪處罰力度。
“終身監禁”的措施是如何規定的?小編看到,刑(九)規定,對重特大貪污賄賂犯罪人,“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我認為這是恰如其分的,這在我國刑法史上是一大突破,將載入史冊!狈纸M審議時,任茂東委員贊許地說。但嚴以新委員認為,將“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的適用范圍僅僅限于貪污受賄犯罪“窄了一點”。
這一內容,源于部分常委會委員的建議。草案二審時,針對重特大貪污受賄犯罪,王其江委員建議增加終身監禁刑罰,趙白鴿委員建議對此進行專題討論。
該新增規定在三審稿中亮相后,獲得廣泛贊同的同時,也有人擔心“是否新增了一個刑種”?“現在這個寫法,減為無期徒刑后執行終身監禁,是刑罰執行的一種措施,不是增加新的刑種,要明確這一點!比龑彿纸M審議時,喬曉陽委員強調。
小編發現,刑(九)對行賄人的懲處有幾個新變化:嚴格了行賄犯罪從寬處罰的條件,原來規定被追訴前主動交待的可以“減輕和免除處罰”,現在只能“從輕和減輕處罰”,只有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等幾種情況可以免除處罰;增加了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近親屬等特定關系人行賄的犯罪;增加了財產刑,在每一檔量刑中新增“并處罰金”。
“草案積極適應了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的要求!比龑彿纸M審議時,王勝俊副委員長表示,草案對重特大貪污受賄犯罪規定終身監禁,對行賄犯罪加大了打擊力度,都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