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規范、統一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監督各項工作,增強員工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
二、適用范圍
公司職能部門及各項目管理處,根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各項目管理處內部的管理制度,對工作規范、工作程序進行監督、檢查。
三、質檢的種類
日檢:《質檢工作記錄表》《質檢日報匯總表》
月檢:《月檢工作匯總》《不合格報告》
季檢:《季度檢查表》《不合格報告》
四、質檢結果跟蹤驗證
1、數據分析
《糾正措施報告》《預防措施報告》
2、再次驗證
檢查整改再檢查的循環體系
3、自檢、互檢相互結合;質檢和培訓相結合
五、質檢處罰依據
質檢處罰依據
獎勵條款
1、關心公司和部門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起到促進工作的作用;
2、修舊利廢、節能降耗、節約經費和物品者;
3、本職工作完成突出、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4、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避免產生不良后果者;
5、拾金不昧、助人為樂,該公司爭得榮譽者;
6、發現和批評不良行為,主持正義、維護公司利益者;
7、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對提高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做出成績者;
8、認真履行職責,作好本職工作,受到業主表揚者;
9、其他應予通報表揚的優良行為者。
10、在本職工作中兢兢業業、勤奮踏實,年度內超額完成工作指標,并(三次以上)受到公司通報表揚者;
11、努力鉆研專業技術,工作質量好、效率高,在服務質量
12、設備維保、安全保障等工作中做出提出貢獻者;
13、具有創新意識,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對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做出突出貢獻者;
14、分管工作完成突出,成績顯著者;
15、在制止重大責任事故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
16、嚴以律己、廉潔奉公、節約經費、節省開支、革新挖潛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
17、堅持原則、不徇私情,敢于批評壞人壞事,敢于大膽管理,維護公司利益者;
行為規范
1、工作時間應著工裝并佩戴胸牌、著裝整齊;
2、未經上級領導批準,工作時間禁止穿工服離開廠區;
3、禁止在禁煙區(辦公室、各機房、公共區域)吸煙或亂丟雜物;
4、上班時禁止互相爭吵,影響工作;
5、在公共區域內禁止有雙手叉腰、叉兜、交叉胸前或整理頭發、挖耳、打響指等有損職業風度、影響他人工作的動作;
6、工作時間禁止大聲說笑、追隨打鬧、勾肩搭背、吹口哨;
7、未注意節約用水、電,愛護公共設施、工具、設備器材等;
8、在廠區內遇到上級領導未主動問好;
9、禁止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10、禁止在辦公區域擺放私人物品;
14、禁止私自帶領親朋好友進入廠區(宿舍內)洗澡、參觀等。
儀容儀表
1、工作時間一律著工裝,且規范;
2、胸卡統一佩帶在左胸前;
3、工裝保持干凈整潔,不得有明顯污跡;
4、男員工頭發不過耳及衣領;
5、女員工不可化濃妝,保持面部、手部的干凈;
6、不得留長指甲(特別是前臺人員)不得涂深色指甲油
7、不可佩帶過多的飾物,特別是前臺人員;
8、工作時間禁止使用辦公電話打私人電話,禁止長時間占用電話線路。
交接班、值班
1、各個工作崗位嚴格按照交接手續進行交接;(適用于各崗)
2、值班人員除了解決一些突發事情以外,還需對各個工作崗位進行巡視檢查,對不符合工作標準及要求的行為要給予批評糾正,直接進行相關處罰;(只適用于值班經理崗)
3、值班人員,除必須親自解決的問題,其他時間一律不準離開值班電話;(適用于各崗)
4、值班人員,如工作需要離開崗位時,須有公司其他人員代替值班人員接聽電話;(適用于各崗)
5、接班人未到崗之前,值班、當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適用于各崗)
6、當班人必須做好有關事宜的交接,以確保事故處理的連續性;(適用于各崗)
7、交接班記錄必須有雙方的簽字。(適用于各崗)
巡視要求
1、各部門要建立巡視路線圖,并且要有巡視記錄;
2、巡視記錄須由巡視人按實際巡視結果填寫,再由主管負責人簽字確認,出現問題要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解決;
3、各部門規定好每天或每周的巡視次數,巡視人不得抄寫或虛造巡視記錄;
4、巡視人的主管負責人須每周對巡視人的巡視情況做抽查。
勞動紀律
1、禁止無故遲到、早退,不按公司考勤制度請假;
2、禁止工作期間吃零食,不按規定時間用餐;
3、禁止工作期間翻閱與工作無關的書刊、報紙;
4、禁止工作期間不按要求乘坐貨梯,使用客用衛生間及其它客用設施;
5、不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
6、禁止非當班時間內私自在園區內逗留、游逛;
7、禁止當班時間不堅守崗位,脫崗、竄崗;
8、非公事或上級批準,禁止私自帶他人在公司宿舍內留宿;
9、禁止委托他人或替他人打卡;
10、禁止工作時間辦理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禁止上班時間利用公司電腦玩游戲,聽音樂、聽錄音機等;
12、禁止將公司用具、工具帶回家使用;
13、禁止在園區內騎自行車;
14、禁止使用為業主提供的任何物品;
15、禁止著工服回家;
16、公司統一培訓要求準時參加,禁止培訓期間早退;
17、禁止下班后在園區內逗留,并且禁止出入各辦公場所。
工作態度
1、工作態度不端正,因個人情緒及瑣碎小事影響工作;
2、因工作不負責任或失誤,引起業戶投訴;
3、因工作態度差,消極怠工、未按時完成工作;
4、因工作不負責任,對下屬袒護、包庇,不嚴格管理,給工作帶來損失,給公司帶來不良影響者;
5、要求業主或客人為自己求情開脫者;
6、見到業主有困難不相助,造成不良影響者;
7、拒絕執行公司有關規定,拒絕服從管理無理取鬧,不按正常程序標準工作;
8、禁止非工作需要擅自去業主家中者;
9、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出現問題不及時處理者;
10、工作完成或中途暫停應做到活完料凈場地清;
11、工作態度不積極,擾亂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嚴重違紀
1.利用工作職權收受賄賂等,將公司財物千元以上據為己有者;
2.工作態度惡劣,拒絕執行公司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嚴重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
3.不按工作標準操作,導致業主嚴重投訴或造成經濟損失;
4.搬弄是非,煽動員工不滿情緒,聚眾鬧事者;
5.蓄意破壞公共財物或業主財產達千元以上者;
6.有偷竊、貪污受賄、流氓行為,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
7.遇到事件退縮、玩忽職守造成經濟損失或意外事故;
8.故意刁難業主、客人,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9.未經允許,從事第二職業;
10.打架斗毆、態度惡劣,不接受批評教育;
11.利用職權,隱上瞞下、打擊報復公報私仇;
12.不如實匯報問題,隱瞞事實真相;
13.下班后在園區內逗留,并在辦公區域內喝酒者;
14.同業主發生爭執,出言不遜,給公司造成影響者;
15.私自收藏小費或業主的贈品不上交者;
16.泄露機密或編造、傳播有損于公司利益的謠言;
17.違反國家法律、財經紀律,給國家和公司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