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創新財政源頭治腐的監督機制。(牽頭部門:市財政局;配合部門:市監察局等市直各相關部門)
一是健全和完善重點部門和關鍵環節風險防控機制。健全涵蓋財政、審計、監察、人大、社會和輿論監督等五層次監督體系,建立“制度+科技+監督”智能化監督機制,做好“三公經費”預決算數據、重大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執行情況、行政處罰執行情況與市廉政風險智能防控體系對接工作。實現對財政專項資金的電子監控,鞏固“小金庫”、違規使用專項資金治理成果,推進公務卡改革。建立公開透明的財政資金管理和項目評價機制。
二是創新財政監督檢查結果運用機制。制定并落實有關財政監督檢查結果運用的規章制度,將檢查結果作為制定和完善政策制度、安排和調整預算資金的重要依據,并建立檢查結果公開、共享和線索移送機制,充分擴大財政監督檢查成效,進一步發揮財政監督的作用。
(六)加強國資經營預算管理及推進經營性財政資金股權投資改革。
改革目標(到2018年):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擴大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收繳比例。對經營性財政資金實行股權投資管理,按市場化方式運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逐步擴大納入股權投資管理的戰略性主導產業發展資金的比例,實現財政資金的有償支持、循環使用,構建財政資金激勵引導經濟社會發展的長效機制。
18.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牽頭部門:市財政局;配合部門:市國資委等市直各相關部門)
制定并落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國資收益收繳辦法以及支出辦法。按照收支平衡原則,細化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不列赤字,并逐步將收支科目細化到末級科目。加大對國資收益的統籌力度,安排一定資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起提高至25%。做大做強國有經濟蛋糕,統籌處理好企業發展和民生投入的關系,結合我市實際,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