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為什么會發生“系統性、塌方式”腐敗?王儒林說,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沒有從嚴治黨,黨不管黨;二是沒有從嚴治吏,權力失控;三是沒有擰緊“總開關”,道德塌方;四是沒有從嚴查處,養癰成患。
王儒林表示,反腐敗的高壓態勢已經形成,不僅是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形成強大的震懾,而且還有一個重要的標志,就是有一些有問題、犯了錯誤的人主動找組織交代問題。
山西代表團的小組會議上,反腐同樣是一個被關注的話題。山西省監察廳副廳長劉蓉華認為,應該加快推進對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的建設,以法治思維和方式,健全完善制度,給有權、用權、涉權的人戴上制度的緊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