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被稱為新時期中國歷史的“法治元年”,首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央全會—十八屆四中全會,為本輪司法體制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在中央政法會議召開滿一年之際,新京報推出系列報道,回溯過去一年政法改革在后勞教時代、司法改革、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改革新舉措和新思路。
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施行了近60年、廣受爭議的勞教制度終于畫上句號。其后,全國350余個勞教場所全部摘牌轉型。
制度變革帶來的是機構人事的“轉型”,勞教所大多轉變為戒毒局、輕刑犯監獄以及教育矯治局;原工作人員也面臨分流和適應新工作的“挑戰”。目前,各地區正在著手解決勞教制度廢止后的人員分流、場所再利用、機構重設等一系列問題。
機構轉型
轉為教育矯治局北京“一步到位”
安徽、上海等絕大多數省市調整為戒毒局;山東等地轉為輕刑犯監獄。
1月15日14時許,北京市大興區天堂河強制隔離戒毒所對面,一處占地約200多畝的未掛牌場所,被鐵絲網層層包圍。大門口的告示牌上,被抹去的紅色字體依稀可以看出“勞教所警戒區”字樣。門崗工作人員證實,此處正是原來的天堂河勞教所,“現在里面早就沒人了!彼f。
廢止勞教制度后,絕大多數省區市都將原來的勞教局調整為戒毒局。去年11月5日,在國新辦的新聞發布會上,司法部副部長張蘇軍回應廢止勞動教養制度的后續工作時,也表示:“司法部和各省司法行政機關已經轉變工作職能,設立了戒毒管理局,全國絕大多數的勞教場所已轉為強制隔離戒毒所。”
安徽全省8個勞教場所全部加掛“強制隔離戒毒所”牌子,向戒毒管理全面轉型。上海市吳淞路333號,原掛有上海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上海市戒毒管理局兩塊牌子,目前只剩下上海市戒毒管理局一塊牌子。
有的省份則將勞教所轉為輕刑犯監獄,山東將該省第一女子勞教所等6所勞教所,轉為輕刑犯監獄。
將勞教局調整為教育矯治局的,僅有北京等少數地區。北京市勞教系統一位工作人員介紹,早在去年5月6日,北京市政府就正式發文,決定將北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調整為北京市教育矯治局,為市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由市司法局管理。
上述“更名”文件下發前后,北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下轄的7處勞教所,有的轉為監獄,如原來的團河勞教所,現在已是“北京市監獄團河二監區”;有的轉為強制隔離戒毒所,如天堂河勞教所預計會并入天堂河強制隔離戒毒所。
由于“三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