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此次公務員加薪所需財政資金,文件明確將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對于部分地方所需經費,中央財政通過增加均衡性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養老金雙軌制終結;單位按工資總額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8%繳費;建立職業年金制度這標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與此同時,公務員希望漲工資的呼聲日益高漲。1月14日,國務院公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這意味著養老金正式并軌。并軌之后,公務員需繳月工資8%。對此,不少公務員希望漲工資,以提高自己實際到手的工資收入。
解讀
個人按繳費工資8%繳納
按照近日公布的文件,此次養老金改革涉及全國所有按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近4000萬的“體制內人員”將從吃財政飯轉變為繳養老金,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
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
根據決定,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于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在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楊立雄看來,這一句“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決定中最重要的內容!斑@確定了統賬結合的結構,這個標準也與和城鎮職工繳費結構完全一樣。”
這意味著,并軌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繳費和發放基本一致。體制內人員的養老保險將轉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在經過4年起草砥礪、13次易稿,與近500萬公務員息息相關的公務員法草案正式提請25日開始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這也是我國首次專門就人事管理進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