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娟說,公司職工眾多,對于工資、晉升有詳細、復雜的規定。一般來說,每年職工的工資都會上調,這主要是根據公司的利潤來決定的。年終獎在職工收入中比重較大。公司在年底,會拿出利潤的30%左右投入研發和企業再發展,其余的大部分都分給各級職工。在年終獎的分配上,每個人都會有年終考核,根據考核發放數目不同的年終獎。
陳娟告訴記者,公司幾乎沒組織過旅游,職工們一般都是拿休假自己旅游。公司工作強度較高,壓力比較大,每年公司都會安排職工體檢。公司里還專門設有運動區,跑步機、乒乓球臺等設施都有。
專家
反腐的目的就是為了增加公眾福利
知名學者劉東和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全國總工會發的通知是在為基層職工謀福利,此舉有針對性,很有意義。他說,八項規定反對的主要是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各種類型的違規情況,反的絕對不是職工的正常福利。千萬不能出現“倒洗腳水連小孩也一起倒掉”的情況。
一段時間以來,不少職工發現,許多應有的福利,被單位領導以反腐倡廉、反對“四風”的理由給停掉了。反腐的最終目的之一,是為了增加公眾福利。按說,廣大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正常的福利待遇非但不該減少,還應逐步提高。劉東和說,八項規定以來,一些單位可能有些矯枉過正。過去有些黨政事業單位,借福利之名公款購卡、搞灰色腐敗,八項規定精神主要是規范這些行為。而現在有的企業因此連米面油這樣正常的節日慰問品都不發了,這是對八項規定精神的誤讀。
劉東和說,對公款送禮、發福利的禁令,都是針對公共機構,包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用公款,就是用納稅人的錢,八項規定精神主要是對公共機構用財政資金給職工發福利、發獎金,這些都應該納入監管范圍。而民企、外企等主要是市場化運作,給職工發放福利的資金來源與機關、國有企事業截然不同,這是企業增強吸引力的市場行為,只要企業不違法,不偷稅漏稅,發放職工福利,是理所應當的。
職工福利費缺乏統一的標準和監督,造成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企業間收入分配差距。為了公平、合理、合規地使用職工福利費,真實反映企業的經濟活動,必須對職工福利費管理制度進行改革。應當結合企業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逐步將職工福利費經常性項目納入職工薪酬體系,提高收入透明度,盡量避免不同企業間因職工福利費差異過大而形成的分配不公,維護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