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雙流縣交通局提出經營權改革后,賀德忠、鄒光華等人等人再次提出自建公司。
賀德忠:從12年的8月份就開始申請成立公司,因為當時說,他說你沒有經營權,我們當時是有經營權證的,有些經營年限比較長的,都有個體工商執照。
由于政府的態度不明朗,車主們頻頻到雙流縣政府、成都市政府反映問題。直到2013年,雙流縣同意個體經營權者自由組合成立新公司,經營權由政府有償授予公司,個人成為股東。
2013年3月15號,鄒光華、賀德忠等人拿到了“雙流雙隆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的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這是雙流首家出租車車主自己出資組建的公司。
但有了經營權,新公司還得有車才能開。原有的掛靠公司提出了巨額的過戶費。
出租車主賀德忠:開會的時候,當時弘民公司的董事長就是當時提出來,他說交這個(過戶)費,十萬元,他說是潛在的風險。
這一次,交通局的態度很明確。民事糾紛,行政機關不插手。
雙流縣交通局副局長趙天宇:老公司心里不舒服,他是要過戶啦,老公司是必須出手續,才可以交管所過得到戶,但是,這是原經營權主跟到老公司之間的民事關系,民事關系協調不成你就只有走法律程序。
但直到賀德忠手中的營業執照過期,過戶費的門檻仍存在。
至此,事情陷入僵局。出租車主指責政府不作為,偏向老公司,政府認為出租車主太過偏激,而老公司因為原有車輛經營權的流失也不高興。雙流的出租車改革是否能推行下去?矛盾如何解決?
最終,過戶費被繞了過去。用雙流縣交通局副局長趙天宇的話說,只有時間才能解決一切。新公司有了經營權,但沒有車子。只能等老公司的車子到了報廢期,新公司拿著經營權買新車掛牌運營。
趙天宇:只有用時間解決,等車子下了線(指到期了)。因為以前車子是私人的,就是說新的這個公司成立以后,每(下線)一輛車子,就必須公司出資購車。
趙天宇坐上交通局副局長位置沒多久,就接到了改革的任務,壓力大,會議多,工作不好做。出租汽車管理所所長丁朝勇拿出手機,讓記者看一條言辭激烈,甚至語帶威脅的短信,他說,這是出租車車主發的。趙天宇反復強調,出租車主不是出租車司機,車主有經營權,早就不開車了,都是雇人開,在家等抽成。
趙天宇:實際上原經營權,簽了協議,他們每天都坐在那,每個月都3000-4000元。他們想終身擁有經營權。
如今,車主以經營權入股,似乎也保障了今后的分紅權利。和諧出租車公司有53輛出租車經營權,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