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如何落實?
“職務與職級并行”必須統籌推進,既要通過政府自身改革和“簡政放權”,讓“公務員熱”回歸理性;同時,在基層推進“職務與職級并行”也需要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改革。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7次會議審議的《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指出,在職務之外開辟職級晉升通道,有利于調動廣大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是為基層公務員辦好事、辦實事,一定要把好事辦好。在全國縣以下機關實施這項改革,要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堅持好的做法,改進存在的不足,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這是深改組自成立以來,推出的又一個重鎊的改革方案,讓基層公務員特別是青年公務員再一次看到了職級上升的通道和希望。
基層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回顧
人們都知道,近年來,國家數次將“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提上日程。如中央印發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提出“建立健全干部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強化職級在確定干部工資、福利等方面的作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提出“建立公務員的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
實際上,早在2006年開始施行的《公務員法》中便已對職務和職級并行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根據這部法律,2007年后有多個省份開始出臺了一系列職務和職級并行的方案和政策,然而,這些年的實踐證明,基層公務員“彼時”期盼的改革步伐來到他們身邊還不夠快。這一次深改組在中央核心層面上將這一改革提上議事日程,給基層青年公務員再次帶來了盼頭和希望。
基層公務員占我國公務員總數超過2/3的比例,基層公務員更是直接面對基層群眾、服務基層群眾的主體,他們在樹立良好形象,建設服務型政府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怎樣能夠讓基層公務員更加努力地“執政為民”?當然需要更好地激發他們對于職業的尊嚴感和熱愛感。事實上,如果一個基層公務員從辦事員開始做起,到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級,到正處級是一個長期而漫長的過程,或許也是一個基本上不可能實現的過程。實際情況表明,基層公務員能夠按職務晉升到主任科員已經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也是屈指可數的;而大量的基層公務員很可能在科員或副主任科員的崗位上就到了已退休年齡。這主要是源于基層領導職務職位有限,“僧多粥少”,基層公務員“千軍萬馬擠獨木橋”的原因。基層公務員的數量龐大和職務有限之間的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他們更好地全心全意服務于人民群眾。
筆者認為,深改組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