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進行“職務與職級并行”政策
基層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這個好方案,落實還需要一系列條件的支撐,不然,“好經又會被歪嘴和尚念歪”,會嚴重損害政策的權威性。
人們更關注的是“如何進行考核”的問題,既然要對基層公務員業績表現突出和優秀的人員進行職級晉升,那么第一個碰到的問題是,如何進行“考核”,F有對政府公務員的考核體系,每年都是進行打勾的方式進行,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往往礙于面子,在年終考核時大家都會“你好,我好,大家好”,都在基本稱職或以上的等級。因此,就需要注意,如果不能進行“真正”意義上的業績考核,晉升職級仍然是一件模糊的和沒有依據的事情,而造成的后果又會是“一把手”有更大的話語權,為腐敗現象滋生帶來機會。
其次,縣鄉級財力有限,一些地區難以承擔掛鉤后的財政壓力,也是需要認真思考的一個問題。而事關財力的問題,是需要中央根據“職務與職級并行”這一具體細化的政策,來通過財政渠道配以相應的資金,更需要中央的統籌設計頂層安排,這樣才能為基層公務員的“職務與職級并行”改革解決另外一個后顧之憂。某縣有基層公務員算過一筆賬,縣直機關這個層級的科級公務員約有近1000人,“假設職務與職級并行后,會有1000名科員晉升到副科級,預計月工資每人漲500元左右,照此計算,每年縣財政的人員開支就要多出600萬元”。那么,這相當于縣財政目前人員開支的2~3倍。
改革開放在認識和實踐上的每一次突破,無不來自人民群眾的實踐和智慧。因此,要積極鼓勵地方、基層、群眾解放思想、積極探索,鼓勵不同區域進行差別化試點,善于從群眾關注的焦點、百姓生活的難點中尋找改革切入點,推動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良性互動、有機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