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決定全文:聚焦約1萬字說明
新華社28日受權全文播發《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所作的《關于〈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
決定約1.7萬字,分七部分:堅持走道路,法治體系;完善以憲法的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所作的說明約1萬字,分三部分:關于全會決定起草背景和過程;關于全會決定的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關于需要說明的幾個問題。
說明指出,全會決定起草突出了5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工作部署,體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三個全面”的邏輯聯系。
二是圍繞總體布局,體現推進各領域改革發展對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而不是就法治論法治。
三是反映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4個方面作出工作部署。
四是堅持改革方向、問題導向,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直面法治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回應人民群眾期待,力爭提出對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舉措。
五是立足我國國情,從實際出發,堅持走道路,既與時俱進、體現時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別國模式。
說明還強調了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立法體制、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等10個問題。
《決定》起草背景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頂層設計,實現這個奮斗目標,落實這個頂層設計,需要從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要推動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不斷開拓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就必須全面推進建設,從法治上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制度化方案。
●1978年12月,鄧小平同志就指出:“應該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必要的法律,經過一定的民主程序討論通過,并且加強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制度,就必須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上作出總體部署、采取切實措施、邁出堅實步伐。
《決定》公布帶來哪些變化
●建立憲法宣誓制度
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在142個有成文憲法的國家中,規定相關國家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擁護或效忠憲法的有97個。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
●完善立法體制
建立由全國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參與起草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對部門間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由決策機關引入第三方評估,不能久拖不決;禁止地方制發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
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
●提高司法公信力
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等等。
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統一刑罰執行體制;探索實行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檢察權相分離;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等等。
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擴大參審范圍;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務公開;建立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制度,等等。
●最高法設立巡回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探索建立公益訴訟制度
在現實生活中,對一些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造成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險的案件,如國有資產保護等,由于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沒有直接利害關系,使其沒有也無法提起公益訴訟,導致違法行政行為缺乏有效司法監督。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有利于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行政訴訟制度,也有利于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起草過程
考慮議題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后,中央即著手研究和考慮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議題。
確定議題
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決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重點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問題并作出決定。
開征意見
1月27日,黨中央發出《關于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問題征求意見的通知》。
文件起草
由任組長,張德江、王岐山任副組長的文件起草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進行文件起草工作。
審議修改
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3次會議、中央政治局召開2次會議分別審議全會決定。
審議通過
9月30日 政治局會議決定,將《決定》稿修改后提請四中全會審議。10月23日四中全會審議通過《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