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全文發布
據新華社電新華社28日受權全文播發《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所作的《關于〈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
全會決定約1.7萬字,分三大板塊七部分。
所作的說明指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后,中央即著手研究和考慮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議題。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決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重點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問題并作出決定。為此,成立由任組長,張德江、王岐山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兩位省里的領導同志參加的文件起草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進行文件起草工作。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速覽
●我國擬建立憲法宣誓制度
●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引入第三方評估
●企業有權拒絕任何無法律依據的要求
●編纂民法典
●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
●制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
●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
●抓緊出臺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
●大幅度提高生態違法成本
●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
●積極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大幅減少市縣兩級政府執法隊伍種類
●造成冤假錯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
●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
●防止輿論影響司法公正
●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源頭預防
●堅決懲治司法掮客行為
●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