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務員分類改革:退休人員大比例享副處待遇
“去年我們單位有兩位公務員離職了。”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處處長王耀文說這句話時,語氣有些無奈。
張明(化名),來自湖北農村,法律專業,已經在王耀文所在的處工作了兩年,月薪7000元。由于家庭條件不好,7000元工資除了補貼農村老家,自己還要在深圳租房,再加上交通、吃飯等日常開銷,每個月入不敷出。于是,他選擇離開,到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
深圳每年都有約60名公務員離職,盡管這個數字比入職的人數少,但是趨勢是上升的,“哪怕每年增加10個,都會引起我們的關注。”王耀文說,“深圳公務員其實挺辛苦的,在這里都有無比大的壓力。像我們現在進行的公務員改革,做薪酬測算,經常加班加點,挺累的。相比深圳的一些大企業,薪酬不高。”
不只是深圳,近年在全國,因為薪酬待遇問題離職的公務員呈上升趨勢。由此引發了公務員工資是否應該上漲的爭論:基層公務員“吐槽”待遇差、要改行,而公眾質疑公務員群體是“飽漢不知餓漢饑”,在“撒嬌”。這場體制內外最為激烈的交鋒在今年兩會期間進入了白熱化。
與此同時,一項針對全國公務員錄用、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已在緊鑼密鼓籌劃中。據知情人士透露,如果不出意外,,公務員分類改革或將實施;而伴隨公務員分類改革的施行,完善后的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兩個“辦法”也將正式對外頒布。
這項改革無疑會牽連到公務員的薪酬。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向《中國經濟周刊》解釋,這項改革不僅僅是為了解決基層公務員的待遇,更是為了有針對性地對公務員進行管理。
山東河北廣西等地今年推分類改革
2006年1月實施的《公務員法》已明確將分類管理確立為我國公務員管理的一項基本原則:“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這從法律層面確立了公務員職位分類的制度。
當年8月,深圳市就按照分類管理原則,在公安系統率先實施了專業化改革。,經國家公務員局批準,深圳市作為唯一試點,全面啟動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
今年即將在全國范圍內展開的公務員分類改革,被業內視為對《公務員法》的進一步貫徹和落實。據《中國經濟周刊》了解,國家公務員局已經起草了《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暫行辦法》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暫行辦法》,目前這兩個“辦法”在征求意見后都已經進入后期修改階段。
而早在6月上旬,國家公務員局受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安排,召集全國十幾個省區市的相關政府部門進行座談,談論的主題是“公務員分類管理政策設計”。時隔半年,今年1月下旬,中組部、人社部等方面聯合召開的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讓這項改革初露端倪。
會議傳遞的改革信息一出,今年頭兩個月,山東、河北、廣西等地聞風而動:山東將在縣以下機關全面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解決基層公務員待遇偏低、晉升空間有限的問題;河北將把公務員分為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并對公務員堅持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的有機結合;廣西將從公務員分類管理、推行基層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制和基層公務員的考錄選拔三方面進行公務員管理工作的改革……
公務員分類改革已“箭在弦上”,目前,人們期待上述兩個“辦法”能夠盡早出臺,露出“廬山真面目。”
深圳分類法:
打破“大一統”管理模式
成為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的唯一試點之前,深圳的公務員跟全國各地一樣一直采取“大一統”的管理模式:無論是從事綜合管理、政策研究,還是一線執法、輔助服務崗位的公務員,全部混同招錄、選拔和使用。
王耀文回憶起深圳公務員分類改革的點點滴滴,往事歷歷在目。
王耀文向《中國經濟周刊》介紹,早在2004年,在我國“公務員分類改革”概念還沒有正式提出之時,時任深圳市公安局長的李峰(現任廣東省政府秘書長)就提出公安隊伍要專業化的思路。
2006年8月,深圳市委正式啟動公安系統公務員專業化試點改革,將警察劃分為警官、警員、警務技術三個職組,開始試行分類管理。“實踐證明,深圳市公安系統專業化改革跟2006年頒布的《公務員法》提出的分類改革不謀而合。”王耀文說。
深圳市公安系統實施專業化改革前,由于只有行政職務一條通道,造成主任科員以下層級的人員占所有非領導職務人員的96%,其中科員和辦事員占了60%,副調研員以上職務的只有3.78%,基本上都集中在市局或分局機關中,并且70%公務員只能在正科以下職務退休。
分類管理改革后,公安警員序列實施憑年功和業績“小步快走”的職業發展通道, 90%以上公務員的薪酬待遇都有望在退休前達到相當于副調研員的水平,大大拓展了發展空間。
公安系統經過兩年實踐,2008年8月,國家公務員局批復同意深圳市開展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工作。12月,國家公務員局批復同意深圳市的改革方案。2月,深圳全面啟動改革。
據王耀文介紹,改革首先是劃分全新職位類別。在《公務員法》規定的框架下,將行政機關公務員劃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專業技術三類,從現行的單一的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位類別中,逐步劃分出行政執法和專業技術兩類職位。
行政執法類職位是指行政機關中主要履行監管、處罰、稽查等執法職責的職位。目前,深圳市已確定了規劃國土、環保、交通、文化、勞動監察、社保、地稅、市場監管、藥品監管、衛生監督、動物衛生監督、城市管理、監獄勞教等部門中的整建制執法單位為行政執法類試點單位,其中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統一套轉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截至1月底,加上已經先行改革的公安系統警員,深圳市行政機關共有近24000名行政執法類公務員。
“我們這次的改革應該是重點解決基層一線行政執法人員的管理問題,基本覆蓋到了這部分機構中的執行人員。三類公務員隊伍中,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占比超過60%,其中公安系統是大頭。”王耀文說。
大部分人退休時達到副處待遇
在上述職位分類的基礎上,深圳市還建立了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的職務序列。
據王耀文介紹,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共分為7個職務層級,從高到低為一級執法員至七級執法員,均為非領導職務;一、二級執法員實行職數管理,三級執法員以下職務不設職數限制,主要依據個人年功積累和工作業績晉升職務;職務設置不受機構規格限制,保證了市、區、街道和基層所、站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都有均等的職業發展機會。
王耀文向《中國經濟周刊》介紹,通過通道的設計,可以讓大部分人退休時的“天花板”能抬高到副處的待遇。“在三級執法員以下,沒有職數限制,只要長期在執法崗位上工作,每年考核稱職,都可以順利達到三級,這樣薪酬就能上來。”
但是,如果到了二級,就有職數限制了。“二級職務每個單位有15%的職數,有沒有機會就要看單位有沒有空缺。按照動態調整,有相當一部分人也能有40%或者50%的機會上升到二級執法員以上。”
需要指出的是,深圳市施行的公務員分類改革,按照“職務與職級并行”的思路,還借鑒了香港經驗,探索建立了全新的薪級工資制度。
基本做法是:根據與現行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一定比照關系,簡化工資構成,將工資總額“打包”為薪級工資,共設置若干個薪級,按照綜合平衡的原則確定與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各職級的對應關系,每個職級對應若干個薪級,根據個人年功積累和現實表現情況,每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等次的,可在其職級對應的薪級范圍內晉升一個薪級,每3至5年滿足條件可晉升一個職級。公務員的住房、醫療、保健等福利待遇也與薪級掛鉤。
“我們設計薪級工資制度時,國家公務員局很支持,這也算是一個新的嘗試。”王耀文說,除此之外,深圳還實施了全新的管理模式,即根據各類別公務員的職業特點,探索開展了分類招考、分類考核、分類培訓,努力推進公務員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
全新的管理模式,無疑將改變時下傳統公務員管理模式的“考試一張卷、培訓一堂課、考核一根尺、升遷一把梯、待遇一鍋飯”現象。
辦法吸納了深圳試點經驗
從國際經驗看,分類管理是世界發達國家和地區主要采用的公務員管理方法,是一種適合現代化城市管理的先進模式。如果從2006年8月深圳市率先啟動公安系統公務員專業化試點改革,到這項改革在全國鋪開,公務員分類改革已經積累了8年的經驗。
8年時間,深圳探索出了一條變“千軍萬馬擠獨木橋”為“條條大路通羅馬”,實現公務員分通道發展的公務員分類改革的路徑。
“公務員職業規劃由‘獨木橋’變為‘多車道’,較好地解決了基層執法隊伍和專業技術隊伍壓職壓級問題。”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胡仙芝向《中國經濟周刊》評述。
據知情人士透露,即將出臺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暫行辦法》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暫行辦法》,在大方向上,比如建立獨立的職務序列、界定職位原則,以及將來要實行有針對性的信息化管理、直接分類招考等,基本跟深圳進行的試點一樣。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郎佩娟表示,希望兩個“辦法”出臺之前要廣泛征求意見,避免產生很多社會矛盾。她通過《中國經濟周刊》建言:“現在整個社會對公務員工資比較敏感,即便是公務員合理的變動,都可能引起社會上的非議或矛盾,所以要特別注意立法過程的透明,以及法律內容的科學、合理和平衡性,避免社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