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改革淺談
公車改革,必須先改起來再說
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16日全文向社會公布。兩個文件明確了公車改革時間表和路線圖,在具體方式上,對參改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7月17日《南方都市報》)
自從1994年《關于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出臺以來,公車改革一改就改了整整二十年,在這期間雖有一些試點嘗試,但就現實情況來看,公車改革仍舊是越來越多,而公車的費用也在不斷增長,據財政部公布的數據,目前中國每年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增長率在20%以上,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超過千億元。
公車消費數量的增長固然與公務員隊伍的長大有直接聯系,但歸根結底,仍舊是政府部門對公車改革這場“自我革命”下不了手,既是改革者又是被改革者,在這場剪不斷理還亂的利益糾葛中,公車改革真的是步履維艱。
眾所周知,公車改革不外乎兩種理念,一者是對公務車輛進行集中管理,再者就是通過貨幣化贖買的方式進行改革。此次中央下發的規定當中,就屬于后者,即通過交通補貼的方式來推進公車改革。從輿論呈現來看,公眾對此次公車改革還是給予了很高的肯定,但是也還是有很多隱憂。比如盡管發改委已經回應稱車補非官員福利,但在實際操作中能否從根本上杜絕福利化傾向?會不會變相地成了“私車公用”?亦或是邊使用公車邊拿補貼?
就目前的補貼模式來看,仍舊是根據級別制定標準,這在之前公車改革的實踐來看也有爭議。因為通常情況下交通補貼,都應該是事后審核、報備、報銷,并在此基礎上進行賬目細節公開,但一刀切地根據級別來進行車補,即便回應稱這不是官員福利,但會不會在實際上異化成了官員的福利呢?
所以,當前出臺的公車改革相關規定并不完善,還有許多內容尚需細化,尤其是在交通補貼核發方面,必須要建立相應的制度保障和監督機制,堅決杜絕將補貼異化為福利的傾向。當然了,交通補貼發放之后,如何保證普通公務出行的社會化提供,也必須要解決,畢竟公車改革不能夠影響行政效率。
此次公車改革的相關規定與之前相比,確實有很多的亮點,不僅公布出了路線圖,也細化了相關的規定。然而根據之前的車改實踐證明,再好的制度也有可能被異化,甚至是在實踐中落空,再具體的政策也會有輿論的隱憂,但是,與其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搞頂層的制度設計,真的還不如先動起來再說,因為公車改革是大勢所趨,不付諸實踐而拖下去,不僅是對政府公信力的損害,也違背了改革的內在邏輯規律。
事實上,任何一場改革的制度設計,開始時不一定都是完美的,而是在實踐過程當中不斷完善的,付諸實踐才能切實看到問題出在哪里,并再次進行修正,最終讓改革不斷完善,永遠不付出行動而單做制度設計,著實無益于改革的推進。前短時間事業單位條例被公眾誤讀,背后反映的聲音還是公眾渴望改革步伐能夠快一點,因此,公車改革邁出第一步很關鍵,盡管現在的政策還存在很多問題,公眾也還有很多隱憂,但還是應該先改起來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