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7月1日起施行以來,社會熱議不斷。今天,本欄目結合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吳江在其他媒體進行的解讀,就《條例》實施后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方面將會發生的變化摘要選登。
解讀一
《條例》施行后,事業單位人人都需要繳納社會保險嗎?
吳江:根據《條例》規定,從7月1日起,事業單位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辦法將會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進行實施!稐l例》出臺以前的,按照老辦法不用再繳納社保,這樣做有利于穩定退休人員的待遇。但退休金的補貼還是要同時考慮共享成果。《條例》實施以后的人員,需按照新的辦法來參加社會保險。
解讀二
《條例》施行后,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會漲嗎?
吳江:可升可降!稐l例》的一個特點是激勵性,即激勵事業單位員工通過自己的業績來獲取更多的報酬;另外一個特點是提出了正常增長機制問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受幾個因素影響:一是和社會企業同類人員以及公務員的工資進行比較;第二是物價,根據每年物價上漲的幅度進行調整;還有一個因素是社會平均工資,根據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適當地做一些調整。所以,今后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變化主要由市場來決定,整個社會的工資上去了,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總體就往上正常增長。反之,則也可能往下調。因為,社會的平均工資、物價、企業的盈利程度都會隨著社會形勢而波動的。
解讀三
工作年滿10年的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年齡大了怎么辦?
吳江:對于已經有10年以上工齡的事業單位聘用員工,《條例》規定,本人可以申請簽訂一直到退休的合同。這一張合同就從11年以后算起一直到退休年齡。該政策這樣規定,有利于一些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安心工作,不用考慮聘期到了下一步該怎么辦。《條例》既促動了人才流動,又相對能夠穩定事業單位所需的專業技術人員。
解讀四
事業單位人員的福利待遇會被削減嗎?
吳江:關于事業單位人員的福利待遇問題,目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的差距比較大。未來,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方面的改革將會逐步縮小差距,兼顧邊遠地區、基層崗位、基層事業單位的人員。今后,政策傾斜的力度更多地向基層事業單位的基層工作人員傾斜,其目的是讓他們能夠有一個較好的發展空間,有一個較好的福利待遇。
解讀五
今后,哪些人員可能會被事業單位“炒魷魚”?
吳江:《條例》第十五、十六、十八條明確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