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媒體和公眾最初對于7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解讀有些超前和一廂情愿。人社部隨后的表態稱:《條例》實施并不意味著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開始實施。而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正是多年來事業單位改革最大的兩個癥結所在。已歷經20年的我國事業單位改革,進展可謂十分緩慢,剛剛實施的《條例》雖算是一個有形的成果,但整個事業單位改革仍然有待進行核心任務的突破。事業單位職工聘用、工資和養老保險制度并軌所帶來的挑戰才剛剛開始。
一線調查
“我們現在已經有了一套計算方式,進行養老金補齊”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倒計時
7月初,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相繼收到會議通知,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安排布置全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一次全面摸底調查。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7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該條例引起社會普遍關注,其中關于社會保險、養老金改革的內容成為了輿論關注的焦點。
此時,人社部面臨著多種壓力,“有人要急于退休,有人要反映意見,而實際上,我們有一套算法,不會與現在的事業編制退休金有太多出入。”一位參與養老并軌問題討論的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
另行研究
由于《條例》中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因此有媒體將此解讀為,7月起,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將納入社會保險,也就是常說的事業單位養老金并軌的內容之一。
但是,人社部官員很快更正:“從《條例》實施之日起,事業單位實行合同制、‘3153萬事業編制人員參加社保’等說法則屬于誤讀、誤傳。”
人社部表示,“《條例》只是對于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至于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還需要另行研究確定。”
人社部還表示,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按照中央部署,統籌研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這和《條例》實施工作是兩個層面的問題,《條例》自7月1日實施,并不意味著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開始同步實施。
表面上看,人社部并沒有急于推進養老金并軌的舉動,但實際上,內部的調研討論并沒有停止。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也展開了一系列工作。據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人社局在7月初召開會議,主要內容是安排布置全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一次全面摸底調查。“主要是了解目前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的領取情況,為養老金并軌做準備。”該人士表示。
據了解,目前公務員系統內的事業單位編制分為兩種,一種是干部身份,一種是工人身份。工人身份事業編制人員已經通過社會保險和財政撥款兩部分收入領取養老金,而干部身份事業編制人員養老需要國家財政撥款。此外,北京也有望在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方面進行推進。
中國的養老金制度實行的是雙軌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養老金差距較大,企業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甚至存在70%~80%的差距。
對于養老金并軌的問題已經討論多年。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企業職工是“單位人”,在職時的工資、退休后的養老,完全由單位負責。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
在這個階段,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進程相對滯后,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使兩種制度在籌資方式、待遇計發調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謂的養老“雙軌制”。
“人社部表態只是7月1日頒布施行,事業編制人員納入社會養老保險,到那時養老保險并軌是大勢所趨,不可能向后拖延很長時間。”參與人社部養老保險問題討論的人士向記者表示。
多重壓力
雖然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的問題已經討論了多年,但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從制度上予以確立,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的必然性,就像一個導火索,瞬間點燃了相關利益人的憂慮。
“現在,我們已經不能對外進行表態了。”前述人士向記者表示,“越是炒作,負面作用越明顯。”
據記者了解,目前已經有多種意見向人社部各個部門進行反映。“有人快到退休的年限了,看到政策要出臺了,怕自己進入社會養老的體系中,就急于退休。”該人士透露,“還有人認為這并不公平,要來反映意見。”
北京一位機關事業單位人力部門人士向記者描述了目前的問題,“很多事業單位和機關公務員,目前拿著較低的工資收入,但是還能保持工作穩定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因為養老問題能夠保證。”
“比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收入比企業要少,但是,退休之后的養老金會比企業高很多,相當于扯平。但是現在的趨勢是公務員工資不上漲,又享受和企業同樣的養老待遇,這樣他們會認為很不公平。”前述人士向記者表示。
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5社會保障綠皮書》和《中國社會保障收入再分配狀況調查》顯示,近4成人認為養老金過少,甚至不能滿足生活需要。不同養老保險制度的養老金最低200元,最高10000元,高低最多相差近50倍。養老金在數量上的不公平已經影響和帶來生活滿意度差距。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秉文曾向記者介紹,“單獨進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改革的難度非常大,所以要有全局、總體的一攬子設計。”鄭秉文也參與了部分政策的討論和制定。
鄭秉文認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必須一起進行,單獨進行改革是行不通的。“只有事業單位的改革,就很容易遭遇不愿改的情況。”
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也曾強調,所謂“并軌”并不是簡單地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并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而是朝著一個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進,最終取消“雙軌制”。
事業單位退休金改革輪廓初現
目前,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多數是國家財政撥款發放養老金,而未來的養老金改革計算公式將與人員的職務、工齡等問題相掛鉤,此外養老金改革還將與公務員事業單位形成新的薪酬體系相掛鉤。
目前事業單位中,工人身份人員正在繳納養老保險,其退休收入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社會養老保險,另一部分是國家財政補差。干部身份人員則全部由國家財政支出。
“未來的養老金不會比現在少很多。”一位參與養老金雙軌制問題討論研究的人士向記者表示。
目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7月1日起施行,這是養老金雙軌制并軌改革的實質性動作之一。
被認為是養老金雙軌制的破題之年。記者獲悉,早在年初,人社部就已經完成養老金并軌方案的制定,目前進入論證階段,其核心內容之一是根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現有工齡,經過計算補齊相應的養老保險和建立職業年金,最終并入到社會養老保險中。
“除了自身的政策,還要與薪酬規定相聯系。”前述人士表示。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3月5日上午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總體工作部署中既包括“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與職工養老保險的銜接辦法,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鼓勵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商業保險”。
其中“職業年金和養老金一樣,都是與工齡和職務相掛鉤的”。此前,人社部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現行個人賬戶養老金是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如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2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未來是要并入到社會養老金體系中的。”上述人士向記者透露。
但是由于歷史原因,公務員和部分事業單位人員此前并沒有開通個人養老金賬戶。
“我們現在已經有了一套計算方式,進行養老金補齊。”上述人士表示,不僅僅是養老金需要補齊,更多需要補齊的資金是和養老金一同發放的公務員的職業年金。
“職業年金和養老金一樣,都是與工齡掛鉤的。”該人士透露。而職業年金的規模將“與公務員需要上漲的薪酬差不多”。 目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至此,實際上機關事業單位的模式初現,即為社會養老保險加以職業年金為模式的財政撥款。
對于公務員養老金并軌的資金壓力,一位人社部專家并不認為壓力會集中爆發,“其實,財政只需要將公務員養老保險逐年補齊就可以了。比如,只要補齊本年度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即可,不需要一下把所有公務員的養老保險都補齊,這樣不會對財政部門造成太大的壓力。”
今年兩會期間,人社部的多位人士即表示,值得關注養老金并軌的重大突破。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也對外界表示,總理工作報告已經給出了養老金改革的時間點。
“養老金并軌方案雖然規定了時間,但是,具體實施可能還需要幾年的時間。”一位社科院人口經濟學專家向記者表示,“涉及養老和退休的問題,都非常復雜。”
胡曉義曾表示,養老金雙軌制造成同類人員的待遇差別拉大,已到了“并軌”新時期。胡曉義稱,改革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保險制度,實行基金社會統籌,也有利于均衡各單位的負擔,保障全社會各單位人員的養老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