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本部校區地處寧波鄞州高教園區,新建奉化校區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園區;辦學層次為普通?疲ǜ呗殻;辦學類型為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國標碼為12645,浙江省招生代碼為0113。
第三條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于2003年3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而成。學校的前身——寧波大學職業技術教育學院,創建于1992年,是浙江省最早開展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機構。學校先后獲浙江省文明單位、浙江省平安校園、全國職業院校魅力校園、全國首批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中國會展業優秀院校、教育部全國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獎、教育部產學研合作優秀案例、國家職業教育與產業協同創新試驗區示范項目單位、全國高職院校創新創業前50強示范校、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學校、省課堂教學創新校、省示范性職教集團、省高校教師教學發展示范中心等20余個國家及省級榮譽。在聚志愿中國高職專科排行榜中我院在“中國一流高等職業學院”排名中排第5名,學校國際化總體水平在全省高職院校中排位一直名列前茅。
第四條 學校設有貿易物流類、信息與智能工程類、創意設計類、旅游會展類、城市園林類、應用外語類、財會金融類、汽車類、建筑類等9個專業類群,設有31個普通類招生專業,3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及非獨立法人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寧波TAFE學院。會計、物流管理2個專業為中央財政支持建設專業;物流管理、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酒店管理為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園藝技術、旅游管理、應用英語、藝術設計、園林技術等專業為省級優勢專業;電子商務、計算機網絡技術、會展策劃與管理、藝術設計、會計、園林技術等專業為省級特色專業;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浙江省首批示范性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計算機應用技術、應用英語、旅游管理3個專業為市級特色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應用電子技術、酒店管理、導游、建筑工程技術、金融管理等專業為校級重點專業。
第五條 學生畢業后頒發蓋有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疲┊厴I證書,國家電子注冊。中外合作的合作院校為澳大利亞西悉尼TAFE學院;學生完成項目規定的所有學分,達到中澳雙方學校畢業要求時,可同時獲得該專業?疲ǜ呗殻┊厴I文憑和澳方高級文憑。
第三章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中的重大問題由學校黨委研究決定。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錄取全過程實施監督,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擬面向浙江、河南、安徽、貴州、山西、四川、廣西、新疆、江西、福建、湖南、江蘇等12個省份招生,具體招生省份以各省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第九條 學校設有31個招生專業,2020年共計劃招生3750名,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按教育部要求,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公正、公平、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已錄取的考生如查出體檢不符合高考相關規定,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專業沒有特殊性別和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三條 具體錄取方式:
1、浙江省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批次,執行浙江省高考綜合改革相關投檔規定,在滿足已公布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范圍的前提下,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若專業平行志愿投檔不滿時,再考慮征求志愿;
2、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實行院校平行志愿的省市,執行相關省市的投檔規定,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先錄取平行志愿,若平行志愿不滿時,再考慮征求志愿,如征求志愿仍未滿時,學校按規定視情況進行降分征求志愿;
3、對于進檔考生,遵循“專業清、志愿清”的錄取原則;
4、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無專業加試要求;
5、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1)錄取為應用英語專業的學生外語科目必須為英語,錄取為應用英語專業的浙江省普高考生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80分,錄取為應用英語專業的浙江省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作要求;錄取為中外合作專業的考生外語科目必須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70分。
(2)旅游類專業按照大類招生,一學期后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導游三個專業進行專業分流。
(3)浙江省外藝術類招生專業使用生源地省份的省統考成績。
(4)園林技術、園藝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四個專業第三年辦學地點視奉化校區建設情況而定。
第六章其他
第十四條 本章程只適用于統一招考的普通高考、單獨考試招生、藝術類招生及省外的各招錄批次,提前招生、中高職一體化招生、免試升學及下崗工人、農民工、退役士兵等擴招類型的章程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 學校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具體如下: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產品藝術設計四個專業學費為9000元/學年;報關與國際貨運、應用電子技術、智能控制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等專業學費為6600元/學年;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會計、應用英語等專業學費為6900元/學年;園林技術專業學費為6300元/學年;中外合作專業學費15000元/年;園藝技術專業浙江省戶籍免學費就讀;其他各專業學費為6000元/年。另外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有校企合作特色培養部分費用(2425元/年)由企業另行收取。書費、體檢費、保險費等根據實際情況代收。住宿費按學年收取,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入住,標準四人間為1400元/生,其余為1000元/生。
第十六條 學校有完備的獎學金制度。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人,同時設有校級綜合獎學金、畢業生特別成就獎學金、素質與能力獎學金等。對獲得教育部等國家部委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數控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新生可獲新生獎學金。
學校開通“綠色通道”,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繳納學費的新生,可以先辦理入學手續,再根據具體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等相關補助。
第十七條 學校積極推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實施工學結合的現代學徒制、現場教學、“2+1”、“工作室制”、“頂崗實習”等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第十八條 學校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外語學習上需自行克服困難或改學英語。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應征入伍、自主創業、因重大疾病等情況,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向我院提出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征得同意后方可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法人代表史習明。
第二十一條 考生可通過招生主頁或熱線電話查詢錄取結果。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學校聯系方式
地址:寧波市高教園區(南區)學府路9號2號樓招生辦公室
郵編:315100
咨詢電話:0574—88122233、88122255、88122266(兼傳真)
監督電話:0574-87415810
網址:http://www.nbcc.cn/zsw
郵箱:nbcczsb@nbcc.cn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6月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