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專業簡單來說就是學生由原專業轉入另一專業學習。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結束的時候,會給一部分學生轉專業的機會。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會對學生設置一些門檻,這些門檻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學校的規定會有很大的差別。如果你想大學轉專業,志愿填報時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報考學校轉專業的門檻!以下是臺州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及條件,供考生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尊重學生專業學習的選擇權,充分調動學生學習 積極性,提高教學和學生學習質量,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 理規定》(教育部第 41 號令)、《浙江省教育廳關于浙江省普通本專科院校學生轉專業的指導意見》等精神,制訂本辦法。
第二章 轉專業原則
第二條 學生轉專業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突出以學生為本
把學生成長成才放在第一位,樹立人人成才、多樣化成才觀 念,面向全體學生,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尊重學生個性選擇,鼓 勵學生個性化發展,努力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滿足不同 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
(二)推進自主理性選擇
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深入研究學生需求和社會需 求,積極為學生自主理性選擇、實現良好專業發展創造條件。加 強對學生學業、職業規劃的引導,幫助學生充分了解專業情況, 指導學生從社會需求及自身個性發展、興趣、特長等需要出發, 增強專業學習的適應性和穩定性,理性選擇專業。
(三)實行適度調控
根據資源配置情況和人才培養目標,制訂學生轉專業條件, 在教學資源和教育質量得到保證的情況下,尊重學生意愿,努力 滿足學生合理的專業選擇要求。
(四)堅持公正公平
規范制訂轉專業申請、考核和批準等程序,各專業的轉專業 計劃及相關規定須在校內公布,實施結果須在校內公示,自覺接 受廣大師生監督。
第三章 轉專業條件
第三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學生的轉專業按錄取當 年的招生章程規定執行。
第四條 除下列情形外,一般允許學生申請轉專業:
(一)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
(二)應予退學的;
(三)從外校轉入的;
(四)招生主管部門或學校在招生時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如定向招生、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單獨考試、中本一體等);
(五)身體條件不符合申請轉入專業的體檢標準的;
(六)體育類、藝術類專業與其它專業互轉的;
(七)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第五條 符合本校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均可申請轉專業,各 轉出學院不得設置障礙。
第四章 轉專業程序
第六條 方案的制訂
二級學院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制訂各專業的轉專業方案, 方案應包含面向對象、限制條件、考核辦法、錄取方案和擬接收 名額。每個專業的名額總數占相應招生年份錄取人數的比例不低 于 30%,一般情況下,第一學期不低于 15%,第二、三、四學 期由二級學院自行分配。若前面學期提供的名額已達到 30%的, 后面學期的名額由二級學院自行決定。
轉專業方案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并報分管校領導審批后,予 以備案。備案后,按備案的方案執行;如需變更的,須重新備案。
第七條 考核和錄取
學生根據轉專業通知的規定申請轉專業,擬轉入二級學院依 據事先公布的考核辦法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成績、錄取條件,擇 優選拔(另有規定的除外),擬定錄取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如某專 業的申請轉入人數不超過擬接收名額,除明顯不符合錄取條件的 之外,原則上應全部錄取。
第八條 退役學生轉專業
入伍前已被本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或保留學籍的士兵,退 役入學或復學后,申請轉專業的,若符合本辦法第三章規定的條 件以及轉入專業的申請條件,不受專業類別的限制,不占名額, 直接免試錄取。
第九條 特殊情況轉專業
特長生轉專業:在擬轉入專業有特殊專長的學生,不占名額, 由擬轉入二級學院依據特長生轉專業方案,審核其佐證材料,進 行單獨考核,擬同意轉入的,報學校復審。
創業學生轉專業:休學創業學生復學后,申請轉入與創業項 目相關的專業的,不占名額,由擬轉入二級學院審核其佐證材料, 進行單獨考核,擬同意轉入的,報學校復審。
學習困難學生降級轉專業:因疾病、身體缺陷等特殊原因, 不適合就讀原專業,確有學習困難的,可申請降級轉專業,由轉 入二級學院審核、面試,若同意轉入,且符合轉入條件的,錄取 不占名額。
第十條 教務處匯總、審核學生轉專業的情況,將擬同意轉 專業的名單進行公示,并報校務會議審批,由學校發文公布同意 轉專業的學生名單。
第十一條 二級學院和相關部門做好轉專業學生的轉出和接 收工作。
第十二條 已被轉入專業錄取的學生,在公示期內申請放棄 的,按名次順序順位遞補。在公示期結束后,試讀期內申請退回 的,不再遞補。
第五章 轉專業后的學業要求
第十三條 轉入二級學院做好轉入學生的人才培養方案更新以及轉入后修讀課程的指導工作。轉專業后的課程銜接:(一)相同課程的學分直接予以承認。(二)相近課程的學分,經轉入學院審批后,可以替代。(三)其余課程的學分,經轉入學院審批后,可計入通識任選課的學分。(四)轉入專業前期已開課,但學生未修讀的課程,應及時補修。
第十四條 學生轉專業后執行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須達到 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要求方可畢業。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學生轉專業后執行轉入專業的學費標準。
第十六條 學生在轉專業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轉專業資格。工作人員在轉專業過程中有營私舞弊行為的,依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臺州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建立,實行省市共管、以市為主辦學體制的一所碩士學位授予高校,辦學源頭上溯至1907年成立的三臺中學堂簡易師范科,1958年開辦高等教育,1978年國務院批準建立臺州師范?茖W校,2002年升格為本科,2008、2018年分別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審核評估,2019年入選浙江省應用型建設試點示范學校,2020年入選中國應用型大學排行榜前十強,2021年獲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23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
學校在發展歷程中海納百川,1995-2007年間,原臺州教師進修學院、臨海師范學校、臺州衛生學校、溫嶺師范學校相繼并入,并榮獲全國語言文字工作先進集體、全國綠化模范單位、全國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全國五四紅旗團委、省文明單位、省衛生先進單位、省“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和美麗浙江建設突出貢獻集體、省綠色學校、省4A級平安校園、省思想政治工作創新單位等稱號。
學校分椒江、臨海兩地辦學,總占地面積近1600畝、建筑面積約62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5.7億元,館藏紙質圖書240余萬冊,直屬附屬醫院4家,全資企業4家,附屬學校(幼兒園)5家,辦學條件良好,校園風光優美;下設人文學院、商學院(臺州小微金融學院)、外國語學院、電子與信息工程(大數據)學院、生命科學學院、醫藥化工學院、藝術與設計學院、教師教育(體育)學院、智能制造(航空工程)學院、建筑工程學院、醫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藥學院等14個二級學院,全日制本碩在校生近17000人,其中椒江校區以工、經、管、醫、藝為主,在校生11000余人,臨海校區以文理和教師教育為主,在校生近6000人。
學校篤定人才強校戰略,持續完善“1+X”政策體系,建立高等研究院作為改革“試驗田”,建立了一支1300余人的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專任教師隊伍,面向全球招聘二級學院院長11人,“”“國千”“國萬”等高層次人才引進連續取得突破,擁有國家重點計劃入選者等國家級人才6人、省151人才等省部級人才40余人,博士730余人,20人次入選全球前2%頂尖科學家榜單,30多人次被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師、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等稱號。
1、了解轉專業的限制與信息
各高校轉專業都有一定的條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轉入冷門專業相對容易,轉入一些比較熱門的院系對學生的成績要求很高,而且轉專業的名額也少。
同時,各高校對轉專業的名額都有規定。所以在轉專業之前一定要提前找專業老師進行詢問允許轉專業所具備的條件。因為不同的學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樣。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準備。
2、努力取得優異成績
成績在轉專業的條件當中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有些熱門專業對名額限制較高,每個專業的限制名額只有幾名。
在實際操作中,都是以成績的排列來決定誰能成功轉專業,所以在大學期間一定不能掛科,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優異的成績。
3、辦好申請程序
教務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在這之前,要根據學校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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