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激發和調動學生的學習主動性與積極性,更好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營造有利于學生成才的學習環境,使學生有更大的學習發展空間,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工作必須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行,有關管理人員、教師與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則與程序。
第三條 轉專業是指允許學生從原所學專業轉到適合本人學習的專業。轉專業包括跨學院轉專業和學院內轉專業。
第四條 學生經過一學期或一學年學習,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全校范圍內申請改選專業:
(一)品德優良;
(二)所有課程中無不及格課程,且無補考、重學記錄;
(三)第一學期或第一學年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加權平均成績(不含公共體育課程)在80分(含)以上;
(四)第一學期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加權平均成績(不含公共體育課程)列本專業同年級前20%,或第一學年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加權平均成績(不含公共體育課程)列本專業同年級前10%。
第五條 各學院在第一學期末及第一學年末根據院內師資、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方面條件,在教務處網站公布本學院各專業可接受轉入學生的名額。
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可以在第二學期或第二學年開學注冊報到后一周內,向教務處申報一個欲改選專業志愿,由教務處會同各轉入學院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轉入學院可根據本專業特點事先提出準入條件或組織測試等。如若組織測試,按課程加權平均成績與測試成績各占70%與30%的比例計算最后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錄取。
第六條 學生在兩學年內,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第二、三、四、五學期初一周內,可在本學院內的專業中申請改選專業:
(一)品德優良;
(二)所有課程中無不及格課程,且無補考、重學記錄;
(三)申請改選專業時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的加權平均成績(不含公共體育課程)在80分(含)以上;
(四)申請改選專業時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的加權平均成績(不含公共體育課程)列本專業同年級前30%。
第七條 各學院在第一、二、三、四學期末根據院內師資、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方面條件,在本學院內公布各專業可接受轉入學生的名額。
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可以在開學注冊報到后一周內,向教務處申報一個欲改選專業志愿,由教務處會同相關學院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八條 經學校確認,各批次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錄取在我校的文藝、體育特長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在第二學期初或第二學年初申請轉入學生本人申請的專業:
(一)在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話劇類、曲藝類藝術測試并獲二級(含)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獲得A級證書,入校后參加學校藝術團并考核優秀,第一學期或第一學年無不及格課程且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加權平均成績(不含公共體育課程)列本專業同年級前40%或無不及格課程并代表學校獲得省級比賽個人第1名、全國比賽個人前6名者。
(二)在高中階段獲得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入校參加學校運動隊并考核優秀,第一學期或第一學年無不及格課程且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加權平均成績(不含公共體育課程)列本專業同年級前40%或無不及格課程并代表學校獲得省級比賽個人第1名、全國比賽個人前6名者。
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可以在第二學期或第二學年開學注冊報到后一周內,向教務處申報一個欲改選專業志愿。
上述文藝、體育特長生轉專業不占學校其他優秀學生轉專業名額。
第九條 學生在第二學期初愿從高分專業轉到低分專業的,相同批次專業學生必須滿足“原專業當年招生最低錄取分高于擬轉專業最低錄取分(參照學校在浙江省各專業招生錄取分數線)6分(含)以上,或擬轉專業當年招生最低錄取分是學校在浙江省招生錄取最低分”的前提;不同批次學生轉專業,必須是從上一批次專業轉入下一批次中的低分專業(參照學校在浙江省各專業招生錄取分數線,低分專業為最低錄取分數列該批次后50%的專業)。
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可在相關學院師資、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方面有余力情況下,在第二學期開學注冊報到后一周內提出申請,經原所在學院和欲轉入學院院長同意后,報學校教務處審批。
第十條 兩個不同專業的新生自愿互換專業,可在入學報到時,在保持雙方學院學生總人數不變的前提下,經雙方學院院長同意后,報教務處審批。
第十一條 確因專業不適應,造成學習困難或確無能力修讀原專業相關課程的一、二年級學生,可在第三、四、五學期開學注冊報到后一周內申請降級轉入適合本人的低分專業(參照學校在浙江省招生錄取分數線)。
學生如申請轉入高分專業,則應通過該專業若干主要專業基礎課或專業課的測試,在相關學院師資、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方面有余力情況下,經教務處審核批準。
第十二條 學生轉專業后,由于不同專業培養方案的差異而需補修新專業以前學期課程時,應按照《浙江工商大學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繳納補修課程學分學費。在原專業已取得的課程學分,與轉入專業課程要求相同或要求更高的,可申請免修;其它課程學分可記入任意選修課學分。
轉入學院在轉專業審批工作中,應根據轉入學生需補修課程學分數情況,告知欲轉專業學生是否有降級轉專業的要求(原則上需補修學分不得超過20學分)。
第十三條 美術類專業和其他專業不能互轉。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浙江工商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浙商大教〔2009〕215號)中關于轉專業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學院 | 專業 |
---|---|
泰隆金融學院 | 金融學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電子商務) |
旅游與城鄉規劃學院 | 旅游管理類(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城鄉規劃 |
財務與會計學院 | 會計學類(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ACCA) |
統計與數學學院 | 經濟統計學、應用統計學、數學類(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數學與應用數學) |
經濟學院 | 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
金融學院 | 金融學類(金融學、投資學、金融工程)、保險學 |
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生物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環境科學、環境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通信工程)、物聯網工程 |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 | 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信息安全) |
管理工程與電子商務學院 | 電子商務類(電子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物流管理) |
法學院 | 法學類(法學、知識產權) |
人文與傳播學院 | 歷史學、新聞傳播學類(新聞學、網絡與新媒體、廣告學)、漢語言文學 |
公共管理學院 | 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土地資源管理、文化產業管理)、社會工作 |
外國語學院 |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商務英語)、法語 |
東方語言與哲學學院 | 日語、阿拉伯語、哲學 |
藝術設計學院 |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 |
度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國家級+省級)
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
序號 | 專業名稱 | 類別 |
1 | 經濟學 | 國家級 |
2 | 金融學 | 國家級 |
3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國家級 |
4 | 法學 | 國家級 |
5 | 英語 | 國家級 |
6 | 日語 | 國家級 |
7 | 應用統計學 | 國家級 |
8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國家級 |
9 | 環境工程 | 國家級 |
10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國家級 |
11 | 工商管理 | 國家級 |
12 | 市場營銷 | 國家級 |
13 | 會計學 | 國家級 |
14 | 物流管理 | 國家級 |
15 | 電子商務 | 國家級 |
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
序號 | 專業名稱 | 類別 |
1 | 經濟統計學 | 省級 |
2 | 電子信息工程 | 省級 |
3 | 財務管理 | 省級 |
4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省級 |
5 | 人力資源管理 | 省級 |
6 | 旅游管理 | 省級 |
7 | 通信工程 | 省級 |
8 | 漢語言文學 | 省級 |
9 | 行政管理 | 省級 |
10 | 商務英語 | 省級 |
11 | 投資學 | 省級 |
12 | 視覺傳達設計 | 省級 |
13 | 阿拉伯語 | 省級 |
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會計學、工商管理、統計學、食品質量與安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2個):工商管理、會計學
省級優勢專業(11個):會計學、工商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電子商務、法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市場營銷
省級重點專業(15個):工商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統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食品科學與工程、金融學、食品質量與安全、會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市場營銷、英語、經濟學、電子信息工程、電子商務、法學
在教育部學科評估中,我校11個一級學科名列浙江省屬高校前3名,其中6個一級學科名列省屬高校第1名,包括:應用經濟學、法學、統計學、工商管理、外國語言文學、食品科學與工程。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錄取查詢入口,高考錄取結果查詢網址登錄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學錄取查詢入口,高考錄取結果查詢網址登錄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錄取結果查詢網址入口及錄取結果公布時間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學錄取結果查詢網址入口及錄取結果公布時間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