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學學費多少錢一年學費標準如下:一般專業按14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收費標準按4000元/生·學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浙江工商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浙江工商大學。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353。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學校校址:下沙校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正街18號),教工路校區(杭州市教工路149號)。
第八條 就學地點:高考錄取的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區就學。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工商大學。
第十條 浙江工商大學是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務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學。學校創建于1911年,是近代中國最早培養商業專門人才的學校之一。在百余年的辦學歷史中,學校秉承“商”脈,以經濟學、管理學學科為主,法學、工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是一所商科特色明顯、全國一流的財經類大學,穩居全國財經類大學前八。學校擁有 “雙萬計劃”首批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8個,其中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15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13個。學校被評為: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中國高校通用就業能力前20強,首批浙江省國際化特色高校。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的1:1確定調檔比例;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四條 新生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該《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六條 錄取過程中,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 、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新生錄取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一)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投檔成績相同者,參考排序分、語文、數學、外語、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擇優錄取。
(三)所有專業志愿均未錄取者,再根據計劃缺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四)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等新高考改革。ㄖ陛犑 、自治區)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五)江蘇省考生錄取必備條件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專業和文化課成績均合格的美術類專業考生,錄取時按綜合分排序(其中:專業成績占50%,文化成績占50%;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按滿分750分制折算)和前述第十六條原則錄取。如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單獨設定考生投檔計算方式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十九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考生所在。ㄖ陛犑、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對考生報考實行以下激勵措施:
(一)優秀學生可進入章乃器學院創新實驗班學習。凡在各。ㄖ陛犑、自治區)第一批(第一段)錄取的學生,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符合選拔條件者,入學后可申請進入章乃器學院創新實驗班學習。
(二)部分專業實施大類招生,學生入學后可在專業類內任選專業。
學校設有15個招生專業類: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國際商務專業;旅游管理類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專業;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會計學含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會計學(ACCA)專業;公共管理類含行政管理、土地資源管理、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金融學類含金融學、投資學、金融工程專業;新聞傳播學類含廣告學、新聞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商務英語專業;法學類含法學、知識產權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專業;電子商務類含電子商務、物流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專業;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信息安全專業。其它仍按專業招生。
(三)設立新生獎學金。學校面向第一批、第一段以第一志愿(首輪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錄取的普通類考生設立新生獎學金,獎金最高達60000元/生。具體按照《浙江工商大學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執行,考生的高考總分均不含各類加分。
(四)設立藝術、體育特長生獎學金。符合條件的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入學后可獲得獎學金20000元/生,具體按《浙江工商大學藝術、體育特長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按照《浙江工商大學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高水平運動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文件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普通高!皩I尽闭猩ぷ鳎凑铡墩憬2020年選拔高職?飘厴I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要求并結合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另外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我校與浙江旅游職業學院、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浙江金融職業學院聯合開展專升本人才培養試點工作,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高職與本科院校聯合開展專升本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江省2020年選拔高職?飘厴I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并結合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我校與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聯合開展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工作(以下簡稱“四年制高職”),招生專業為物流管理(智能物流)、電子商務(生產資料電子商務),招生工作按2020年我校與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聯合培養“四年制高職”招生簡章執行!八哪曛聘呗殹变浫〉男律谡憬洕殬I技術學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東區學正街66號)就學。
第四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五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具體實施按學校學分制收費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能力突出獎學金、考研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等。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五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八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浙江工商大學本科招生網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浙江工商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haoban.zjsu.edu.cn
電子郵件:zhaoban@zjs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71-8698 9998
招生咨詢微信:zjgsdxzsb
招生咨詢QQ: 800057228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88840567,舉報投訴郵箱:zjgsujw@126.com。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浙江工商大學坐落于風景秀麗的浙江省會城市杭州,前身是創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業學堂,創校之初即為我省商業教育之先驅,也是我國最早創辦的商業專門學校之一。1980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杭州商學院,2004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浙江工商大學。百余年來學校一直秉承商科辦學傳統,尤其是1998年從原商業部直屬院校改為“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以來,學校堅持走特色辦學之路,以經濟學、管理學學科為主,法學、工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辦學水平不斷提高。2015年,學校被確定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務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學。 2017年,學校被確定為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統計學、工商管理學科入選省優勢特色學科名單。
學校擁有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歷史學、哲學、藝術學等9大學科,擁有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授予權,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學生招生權,F有全日制本科生24100余人,各類研究生5000余人;留學生2200余人,其中學歷生1270余名;各類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生2萬余人。
學校下設工商管理學院、旅游與城鄉規劃學院、財務與會計學院、統計與數學學院、經濟學院、金融學院、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院、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管理工程與電子商務學院(跨境電商學院)、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人文與傳播學院、公共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東方語言與哲學學院、藝術設計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泰隆金融學院、國際商學院、章乃器學院(創業學院、創客商學院)、MBA學院、國際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人民武裝學院、杭州商學院(獨立學院)等26個學院。
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時間:2024-07-01 16:0:27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時間:2024-07-01 16:0:06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么錄取
時間:2024-07-01 15:0:34高考填志愿待錄取一
時間:2024-07-01 1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