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文化市場安全穩定責任書
為確保我縣文化市場的安全穩定, 鄭重承諾本單位在從事經營活動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相關規定,承擔以下責任:
一、各經營場所法人代表為第一責任人,經營期間,安全出口必須確保暢通,不可關閉、鎖門、阻塞。
二、注意防火,確?照{、電暖器、照明設備、電線線路等用電安全。
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不發生違法違規經營現象。
四、加強安全管理,防止經營場所發生打架斗毆、群體踩踏等意外事件。
五、落實值班責任制,各經營場所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
六、遇到重大安全問題,要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人員疏散,并立即報告公安、文化等有關部門。
七、加強日常經營管理,及時排查安全隱患,積極開展“平安文化經營單位”的創建工作。
八、管理和使用好場所內監控設備,監控信息要按照規定進行保存備查。
文化文物旅游廣電局(簽字):文化經營單位(業主):
時間:時間:
建筑施工單位安全責任狀模
時間:2023-09-16 15:0:33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狀范
時間:2023-09-14 01:0:15幼兒園食品安全責任狀范文
時間:2023-09-13 11:0:13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
時間:2023-09-18 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