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責任書
一、各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劃分責任區,要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要落實到班組、個人。
二、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執行安全保衛工作的有關規定,領導員工做好防盜、消除治安隱患等防范工作,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查隱患,查漏洞,并配合領導和保安部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三、商品經營、儲運要專人負責,明確責任,發現商品丟失要及時通知保安部,積極提供有關線索,保護現場,并配合保安部進行偵破。
四、根據各部門、樓層提供的線索,保安部破案后,所追回的商品將直接返還各部門,對丟失商品未能及時發現,在24小時未能及時報案的,保安部破案后,所追回的損失及商品將另行處理,各部門及樓層自行承擔所造成的損失。
五、對積極提供線索、舉報違法犯罪行為的單位及個人,以及協助保安部破案的單位及個人,根據情況由本部門予以嘉獎。
六、對隱瞞事實、提供偽證、逃避、推卸責任的單位及個人,將予以行政處分及相應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七、對連續發生被盜或治安案件及管理混亂造成商場財產損失的部門,除由責任人照價賠償損失外,保安部將簽發隱患通知書,追究班組、個人及管理人員的責任,并扣發其部門、樓層獎金的 %。
八、各單位及部門要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法制教育,并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保安部解決、處理,全年員工違法受處罰不超過1%。
九、對有各種犯罪或嚴重過失行為的人員,要及時調離重要崗位,根據情節撤消或停止其職務及工作,待查清事實后予以及時處理。
十、在店內施工需事先將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現場負責人等情況報保安部審批,竣工后由工程部驗收。
十一、在商場內舉行大型活動,應將情況及時通報保安部。
十二、經營餐飲、食品的部門要注意食品的檢驗及安全,避免發生事故。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省、市、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要求,為切實維護我鎮社會大局的持續穩定,為我鎮改革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特制定如下工作責任狀。
一、綜治工作
1、以“一中心五網絡”為主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一中心五網絡”建設按要求全面落實到位。信訪治調、人口管理、治安聯防、重口幫教、基層創安和“管防控打”一體化建設成效明顯。
2、安全防范。盜竊、搶奪等可預防性案件、八類惡性案件、青少年犯罪和涉毒犯罪案件明顯減少;單位無貪污、挪用、盜竊、詐騙、侵占財務案件和其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無特大交通、重大火災、重大爆炸、重大生產安全等事故。
3、組織領導。認真實施綜治工作“一把手”工程,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并作為年度兩個文明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重要內容進行考核;綜治一、二、三責任人職責明確,有聯系點,并切實履行職責。
4、信息反饋。積極向鎮綜治辦反映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報告在本地區域內發生的各類突發性事件和存在的各類涉穩問題。
5、群眾安全感。群眾對本地社會治安的滿意與基本滿意達百分之九十以上。
二、維穩工作
1、不發生越級集體上訪,特護時期實現越級上訪“零指標”管理。
2、不發生圍堵、沖擊黨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單位、要害部門的群體性事件。
3、不發生聚眾堵塞、破壞鐵路、公路交通樞紐、交通干線、橋梁等嚴重事件。
4、不發生打、砸、搶、燒和大規模聚眾械斗的群體性事件。
5、不發生哄搶國家資產、重點工程物質以及其他公私財產的案件。
三、反xx工作
1、切實加強對“xx”、“門徒會”的頑固、癡迷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做到發現一例轉化一例。
2、落實包保責任制,加大監控、封堵、攔截工作力度,嚴禁“xx”人員上省、進京滋事,嚴禁出現“xx”失控人員,實施“零指標”管理。
3、每年開展兩次以上反對xx、崇尚科學的宣傳活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與xx斗爭的意識和免疫力。
4、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確保不出現“xx”、“門徒會”人員暗中串聯和非法聚會練功的問題。
5、切實加強對處理xx問題的組織領導,確保必須的工作經費。
全鎮各單位負責人務必切實加強領導,履行職責,確保上述責任目標順利實現。
責任單位:第一責任人:
建筑施工單位安全責任狀模
時間:2023-09-16 15:0:33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狀范
時間:2023-09-14 01:0:15幼兒園食品安全責任狀范文
時間:2023-09-13 11:0:13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
時間:2023-09-18 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