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課,但未喪失運動能力而申請免考的學生,應有醫院(縣級及以上)的詳細病歷和證明,按免考程序申報、審批。經審核批準同意免考的此類考生,免考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中考體育成績按中考體育總分的70%計入中考總分。
3、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參加初中升學體育考試的考生,可按免考要求、條件和程序申請緩考。參加緩考的學生,由縣、區體育考試領導機構規定時間(原則安排在第二周)集中組織補測。
緩考學生在補測時,如仍未恢復,可在考點向本校帶隊教師提出免考申請,經考點領導小組批準可以免考,完善免考手續后,其中考體育成績按中考體育總分的70%計入中考總分。
考生不得申請單項免考或緩考,緩考僅限一次。
七、組織與領導
1、體育考試工作在市中考招生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各縣、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各縣、區教育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廣泛宣傳,實現體育考試科學化、規范化,以確保考試安全、平穩、順利進行。要成立體育考試工作領導組,明確辦事機構,并切實負起責任;要根據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文件規定,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體育考試應急預案,編印考務手冊等。各縣、區須將本地體育考試工作領導組、實施方案、考務手冊、考生須知、應急預案等書面材料于2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收,聯系人:龔改)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
2、各縣、區教育局對本轄區體育考試考風考紀工作負總責。體育考試是復雜、細致、嚴肅的工作,各地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精心組織,嚴格程序、規范操作。縣、區教育局要妥善、科學安排考點,統一調度裁判及其他工作人員和設施設備,保證評分標準一致;要對參加考試的各類人員進行業務、紀律培訓,保證不培訓不上崗、先培訓后上崗;要強化責任意識,加強考試工作人員、師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考風考紀教育和安全教育。對免考、緩考學生要嚴格把關,杜絕弄虛作假。
3、各初中學校要高度重視體育考試工作,成立由校長、教務人員、班主任、體育教師、校醫等參加的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認真學習有關文件,弄清考試有關規定和要求,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及時宣傳,正確引導,合理安排和精心組織本校學生安全順暢參加體育考試。要結合體育考試特點及本校和學生實際,指導好學生選項,做好家長來電來訪工作。要上好體育課,科學有效地安排好考生考前練習和訓練,指導學生科學、安全參賽,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各校要精心組織送考,確保體育考試工作安全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