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性質及地址
昆明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校本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浦新路2號;昆師路校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昆師路2號。
二、學科門類、辦學類型、辦學層次及國標代碼
(一)學科門類:現有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1個學科門類。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具有招收碩士、本科層次學歷教育資格。
(四)國標(部標)代碼:11393。
三、招生計劃
(一)招生計劃的編制與執行:學校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和辦學定位,堅持統籌安排、綜合平衡、合理配置辦學資源的原則,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市)的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各專業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并執行。
(二)預留計劃使用原則: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數原則上不超過總計劃數的1%,對于生源較好的。▍^、市),若確有增加計劃的必要,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同意后執行。
四、錄取規則
我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一)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投檔批次,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
(二)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依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第一專業志愿安排完后,若有計劃空余的專業,再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以此類推,直至安排完所有專業。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在專業志愿和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史類依次按語文、外語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理工類依次按數學、外語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實行高考綜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區、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仍有相同情況,則按綜合素質評價指標(術科成績、文藝特長生、體育特長生、優秀學生干部及各類獲獎考生等)優先錄取。對于成績達不到所填報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按生源省調劑規則調劑到相近專業或計劃空余專業;成績達不到所填報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三)實行高考改革試點省份,我校認可該省選考科目要求及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參照本章程錄取規則的第(二)款安排專業。
(四)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最低標準為BC,必測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C級及以上等級)。藝術類考生進檔最低要求是考生的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最低控制分數線,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成績中不合格(或D級)科目不得超過三門,綜合素質評價按江蘇省教育廳的規定執行。對進檔考生參照本章程錄取規則的第(二)款安排專業。
(五)報考英語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組織的英語口語考試并合格。英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余各專業招生時,外語語種不限。新生進校后,我校公共外語教學均為英語。
(六)臨床醫學專業在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次單列學校志愿代碼,考生填報志愿時須按相應代碼進行填報。對報考該專業的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七)報考我校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省級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組織的專業統考(聯考)并合格,我校認可各省藝術、體育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忌幕煽兒蛯I成績須達到生源省藝術、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認可各省藝術、體育類專業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志愿順序,以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較高的考生。
(八)報考我校舞蹈學(體育舞蹈方向)的考生,須參加各省級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組織的體育舞蹈類統考(聯考),若本省未組織體育舞蹈類省統考(聯考),我校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組織的舞蹈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忌幕煽兒蛯I統考(聯考)成績須達到生源省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我校認可各省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男、女生投檔成績分別排序,按男、女生1:1的比例進行錄取。若舞蹈學(體育舞蹈)專業在該省的招生計劃未錄取滿額,則取消男、女生錄取比例限制,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較高的考生。
(九)報考我校相關專業的云南省內中職畢業生,須參加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各科類職業技能考核,“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核成績須達到云南省中職畢業生各科類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報考音樂學、舞蹈學(體育舞蹈)的云南省內中職畢業考生,錄取原則參考本章程錄取規則的第(七)、(八)款執行。
(十)報考昆明市定向免費師范生的相關事宜,按照《昆明學院定向昆明市免費師范生招生簡章》要求執行;報考云南省地方公費師范生的相關事宜,按照《云南省公費師范生教育實施辦法》文件規定執行。
(十一)報考少數民族預科的考生,必須符合國家少數民族預科招生政策。報考我校定向少數民族預科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必須是定向招生計劃所屬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十二)對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十三)舞蹈學(體育舞蹈方向)男、女生錄取比例參照本章程錄取規則的第(七)款執行,其余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四)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定向昆明市免費師范生參照《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五、學費標準
(一)我校各專業實際收費標準以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教育廳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二)“軟件工程”專業為我校與中關村軟件園校企合作專業,進入該專業學習的學生按照《昆明學院與中關村軟件園人才基地培訓中心合作協議》的收費標準執行。
六、入學
(一)我校確定的錄取名單經各。▍^、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即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有效身份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當向所屬學院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三)新生入學報到時,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四)學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生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被我校錄取的優秀本科新生,根據《昆明學院新生校長特別獎評選辦法》規定給予獎勵。
(六)品學兼優學生可享受國家、省政府、學校及社會資助等設立的獎學金。
(七)家庭困難學生按《昆明學院學生資助管理辦法》執行。
七、畢業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昆明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位證書。
八、其他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文件規定為準。
(二)本章程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
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浦新路2號
聯系電話:0871—65098085、65098083
監督電話:0871—65098052
傳真:0871—65098083
郵編:650214
學校網址:http://www.kmu.edu.cn
昆明學院
2020年5月25日
云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17昆明理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35昆明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47云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