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制定本規定。
二、考勤項目
出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加班,值班,出差,外派學習,培訓等。
三、出勤
按公司規定時間上下班為出勤。
四、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包括:上班、開會、學習、訓練、培訓等。
2、自然年內,遲到或早退一小時內,累計五次計曠工一天,依次類推。
3、自然年內,遲到或早退一小時至二小時,累計三次計曠工一天,依次類推。
4、遲到或早退二小時以上,每次計曠工一天。
四、曠工
1、雖按時到崗上班,但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擅離崗位,按曠工論處,每次計曠工一天。
2、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缺勤,按缺勤天數計曠工天數。
3、超假一天,計曠工一天。
4、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工資。
5、連續曠工三天,或合同期一年內曠工累計達到三天者,予以辭退。
五、事假
1、員工因私事可請事假。若事假期將滿,不能如期返崗,應至少提前一天以電信方式續假,返崗后補辦事假手續,否則超假按曠工論處。
2、一個自然月內請事假累計達到七天,或者一個自然年內請事假累計達到十五天者,視為自動離職,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3、一個自然年內請事假累計達到五天者,取消年終評優、職級晉升、工資上調資格。
4、一個自然年內請事假累計五天(含)以內的,一天扣發一天工資;第六天起,一天扣發二天工資。
六、病假
1、請病假需持縣級(含,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重大疾病或手術住院治療的,另行處理。
2、一個自然年內請病假累計六天(含)以內的,每天按日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發工資;累計七天至十四天的,每天按日工資的百分之三十計發工資;累計十五天至二十九天的,不發工資;累計三十天者,視為自動離職,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3、一個自然年內請病假累計達到十五天者,取消年終評優、職級晉升、工資上調資格。
七、婚假
1、員工享有三天婚假。
2、男滿二十五周歲,女滿二十三周歲的員工享有十天晚婚假(含: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三天婚假在內)。
3、婚假為一次性假期;榧倨陂g,工資照常發放。
八、產假
1、產假三個月。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條件的,持準生證辦理產假手續。難產及剖腹產憑病歷適當延長產假。哺乳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男員工配偶生產享受產期陪護假五天。
3、產假及陪護假期間,工資照發。
九、工傷假
工傷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十、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不幸去世,員工享有三天喪假。
2、喪假為一次性假期。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十一、補休
1、由公司安排的加班或值班,可在加班或值班后申請補休。《補休單》有綜合部人力資源開具。需補休員工按請假程序辦理補休手續。
2、補休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3、應工作需要,補休累計到自然年年底未能休完的,不再累積到下一個年度,于次年一月份將補休折算出勤日補發工資。
十二、加班
1、因生產或工作需要加班,應由該部門事先提出加班申請(包括:加班事由、加班時間、加班小時、加班人數),報綜合部,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安排加班。
2、原則上,加班可安排補休。計發加班工資的,由部門每月隨考勤上報綜合部人力資源。綜合部人力資源匯總后報公司審批。
4、加班以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一小時為一個工作小時,以八小時為一個計算單位。每滿八小時的計補休一天,或計發一天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標準參照節假日值班費標準執行。
十三、值班指:夜間值班,公休日值班、法定節假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值班人員。
夜間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按公司有關規定計發夜間值班費。
公休日值班計補休一天。遇法定節假日連休值班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計發節假日值班費。
法定節假日值班(含與公休日連休)由公司統一安排,按公司有關規定計發節假日值班費。值班人員領取節假日值班費,不計補休。
十四、出差員工出差須填寫《出差單》并按批準權限報批。簽批的《出差單》由出差本人交考勤員備案。
十五、外派學習(培訓)
員工被公司安排外出學習或培訓,辦理相關手續后,考勤員備案。
十六、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按準假權限報批。
2、員工向部門經理、車間主任請假;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向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3、請假批準后,員工本人將《請假單》交考勤員備案。
十七、準假權限
1、一般員工請事假,部門經理準假權限為一天(含);公司分管領導準假權限為三天(含);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正常補休由部門經理批準。
2、部門經理、車間主任請假二天(含)以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請假三天(含)以上由總經理批準。正常補休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3、副總經理及公司高管級人員請假(含:補休)由總經理批準。
十八、考勤管理
1、考勤由綜合部人力資源歸口管理。
2、考勤表由綜合部人力資源統一印制下發。
3、各部門、車間考勤員應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真實記載員工出勤情況,按規定填寫當天出勤記錄,如實統計考勤數據。
4、每月五日前(遇法定節假日放假順延),考勤員將上月份考勤表送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后,交綜合部人力資源。
5、離職人員的考勤由考勤員在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時一并統計,附于離職交接表后面。
6、月度考勤匯總表、工資表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部人力資源于每月二十日上報總部人力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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