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流動非常大,異地就醫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比如說,老人隨子女遷到大城市、單位常駐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療等,如果沒有當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費不少錢。那么異地醫療保險有哪些政策呢,異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聊城醫療保險異地報銷的相關政策、聊城醫保異地報銷的比例多少錢等知識。
符合參加職工或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條件的單位和人員,應當按人社部門規定的期限內及時辦理參保繳費(其中居民集中繳費期為10月至12月底)。逾期未辦理的,其醫療保險待遇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
“這項政策實施后,中斷醫保的參保人員只要補繳醫保費,3個月后便可享受醫保待遇,等待期比以前縮短了一半時間!笔嗅t保處有關負責人說。
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首次參保等待期制度,自首次繳費之日起,住院和門診慢性病醫療保險待遇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
在本地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轉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之月起3個月內,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待遇和原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連續繳費滿3個月后,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國家統一分配的軍隊退役人員、異地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流動到我市辦理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手續的人員、原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當年度各類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規定的人員,自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后,從繳費之日起即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設置等待期。
轉院新規定
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往市外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對惡性腫瘤治療、心臟疾病安裝永久性起搏器、冠心病冠狀動脈搭橋手術治療、心臟疾病介入治療、心臟疾病射頻治療、心臟瓣膜病手術治療、先天性心臟病手術治療、白血病、器官移植、顱內(或椎管)內占位性病變、血友病、腹主動脈支架手術、重度燒傷等特殊病種,患者或家屬可攜帶醫療保險證(卡)、近期診斷或檢查結果等,直接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外就醫手續。對其余病種,轉外就醫需提供當地最高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或本地三級綜合醫療機構或市級?贫c醫療機構副主任醫師以上開具的建議轉診證明。一次異地轉診有效期為6個月,核準病種在同一所醫院多次治療,并在有效期內結束治療的,不需再次辦理轉診。
對于參保職工,未辦理轉外備案手續的惡性腫瘤治療等特殊病種,個人首先自負比例為5%;其他病種,辦理轉外備案手續但未提供建議轉診證明的,個人首先自負比例為10%;未辦理轉外備案手續的,個人首先自負比例為25%。因急危重癥,須立即轉院就醫、無法履行正常轉院手續的,可先轉院就醫,并在轉院住院治療的5個工作日內補辦轉診手續。
退休人員醫保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
從2017年10月起,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不再與單位繳費掛鉤。
這意味著,用人單位如果未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其退休人員住院時的醫療費可與正常繳費單位的退休人員一樣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為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保障參保人員醫療需求,今后我市實行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統籌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
據聊城市醫保處有關負責人介紹,2000年10月,我市剛啟動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時,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職工的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按6%的比例繳納;職工個人以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俗稱“6+2”模式。同時,用人單位按其退休人員養老金總額的6%為退休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到了2004年,這項政策有所調整:凡參加市直基本醫療保險滿三年的單位,不再為退休人員繳納6%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參保年限不滿三年的單位,繼續按6%為退休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所有在職參保人員單位繳納部分提高至7%,個人部分仍按2%繳納,即“7+2”模式。
“以前,為保證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收支平衡,在制度設計上實行退休人員醫保待遇與單位繳費掛鉤的政策,就是說如果用人單位拖欠醫保費,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都不能享受醫保待遇!贬t保處負責人說。
近年來,隨著參保單位覆蓋率的提升,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撐能力的增強,為退休人員醫保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創造了條件。
根據此次下發的《通知》規定:參保在職職工(含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醫療保險累計繳費達到規定年限,單位和個人不再為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
不足最低繳費年限的,該怎么辦呢?《通知》稱,可以按照規定一次性補繳所差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并從辦理補繳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關于繳費年限的認定按聊人社發〔2011〕10號文件執行,即累計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后,退休人員應參加大額醫療救助,每年由單位和個人分別按規定標準繳納大額醫療救助金(目前為每年180元,單位120元,個人60元),享受大額醫療救助待遇。
此外,本《通知》下發前,在單位欠費期間,退休人員發生的醫療保險基金暫緩支付的醫療費,待單位補齊欠費期間的醫療保險費后,參保人員持有效憑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銷暫緩支付的醫療費。
大病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參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門診大病待遇:
1、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
2、列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器官移植后門診用抗排斥藥;
3、惡性腫瘤門診化療、介入治療、放療或核素治療;
4、血友病?崎T診治療;
5、再生障礙性貧血?崎T診治療;
6、地中海貧血?崎T診治療;
7、顱內良性腫瘤?崎T診治療
8、其他大病等。
農村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1、床位費:鄉鎮衛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醫院最高15元/天。
2、藥品費:執行《江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凡目錄以外的藥品不予報銷。
3、檢查費:最高限額600元。
4、治療費:300元以內按實計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納入報銷范圍。
5、手術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計算。
6、輸血費:危重疾病搶救或手術所發生的輸血費用(限額500元)納入報銷范圍,其他輸血費用不予報銷。
7、材料費:最高限額2000元。(凡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規定不予報銷的項目不納入報銷范圍)
聊城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在職職工
起付標準—3萬元(含),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分別可報銷90%、88%、83%;3萬元—6萬元(含),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分別可報銷92%、90%、85%;6萬元以上,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分別可報銷95%、93%、88%。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7萬元調整為10萬元。
另外,單位新增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參保后中斷繳費6個月以上,自首次繳費或補繳之日起,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免責期調整為3個月,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免責期調整為6個月。
而為配合此次政策調整,將二、三級醫院的首次住院起付標準進行了適當上調,分別調整為600元、1000元。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額由18萬元調整為20萬元,支付比例90%;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救助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由25萬元提高到30萬元,超過的部分,原來由單位承擔的35%改由醫保承擔,醫保共承擔70%,個人承擔30%,上不封頂。
城鎮居民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按照參保人員的類別確定不同的標準。
1、是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2、是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3、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準補足差額。
參保居民轉外就醫醫療費報銷政策按照聊政辦發[2014]46號文件執行。對于參保職工,未辦理轉外備案手續的惡性腫瘤治療等特殊病種,個人首先自負比例為5%;其它病種,辦理轉外備案手續但未提供建議轉診證明的,個人首先自負比例為10%;未辦理轉外備案手續的,個人首先自負比例為25%。
少兒
1、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的18萬元以下的住院醫療費,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設起付線,報銷65%;二級醫院起付線為300元,報銷60%;三級醫院起付線500元,報銷55%。
2、門診特殊病報銷待遇。門診特殊病在一個年度內起付線為300元,最高支付限額和報銷比例按照住院報銷標準執行。特殊門診病種包括:腎透析、腎移植術后抗排異、癌癥的放療化療和鎮痛治療、糖尿病、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術后抗排異、癲癇、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3、門急診報銷待遇。在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在一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線為8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補助30%。
大病
大病保險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