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流動非常大,異地就醫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比如說,老人隨子女遷到大城市、單位常駐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療等,如果沒有當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費不少錢。那么異地醫療保險有哪些政策呢,異地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青島醫療保險異地報銷的相關政策、青島醫保異地報銷的比例多少錢等知識。
2020年1月1日起
青島市將實施八個方面的醫保待遇新政策
分別是
提高參保居民在基層醫療機構門診費用報銷標準
定點醫院醫保統籌金起付標準將作新調整
完善參保人市內轉診就醫秩序
調整參保人市外轉診報銷標準
提高參保居民繳費的財政補助標準
持《山東省居住證》參保人可享受我市居民基本醫保待遇
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水平得到提高
居民長期護理保險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
提高參保居民在基層醫療機構門診費用報銷標準
1月1日以后,居民醫保參保人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含一級醫院)發生的符合統籌支付范圍的門診大病醫療費,超過核定病種限額以上的部分,由醫療保險基金再報銷30%。同時,我市二檔繳費成年居民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支付比例由40%調整為50%。這項政策,將通過充分利用基層醫療資源促進分級診療體系建設,進一步減輕參保居民門診大病就醫負擔。另外,高血壓合并癥、糖尿病合并癥、腦卒中后遺癥、慢性心功能不全四種慢性病每次開藥量由不得超過1個月增加到2個月,減少慢性病患者和家屬就診次數和時間。
定點醫院醫保統籌金起付標準將作新調整
青島大學附屬醫院、青島市市立醫院、青島市中心醫院、青島市海慈醫療集團、山東大學齊魯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971醫院等6家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的起付標準調整為1000元,其他三級、二級、一級醫院(含社區定點醫療機構)仍按照800元、500元、200元標準執行。這項調整,意在發揮醫保支付杠桿作用,拉開三級醫院與其他各級定點醫院醫保起付標準差距,充分發揮三級綜合醫院在重大疾病診治等方面的作用,使基層首診、雙向轉診的分級診療體系更加完善。
完善參保人市內轉診就醫秩序
參保人因病需到三級醫院住院治療,并由相關定點醫院出具轉診同意書的,其在三級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因同一疾病需再次到轉診醫院治療或復查的,其首次轉診核定手續半年內有效,超過半年的需再次辦理轉診手續。這項政策調整,是根據國家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相關文件精神,恢復基層醫院向三級醫院的轉診程序,努力將輕病患者留在基層,形成良好的就醫秩序。轉診后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體現了對大病患者轉診治療的報銷傾斜。
調整參保人市外轉診報銷標準
我市原規定,參保人離開本市就醫時,應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否則相關費用不予報銷。本次調整,將更加關注參保人的異地就醫需求,參保人到市外住院治療前,到相關定點醫院辦理轉診手續的,其住院醫療費比照本市同級醫院降低5個百分點予以報銷。對未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的,在異地醫保定點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統籌范圍內費用達到4萬元及以上的,比照本市同級醫院降低15個百分點予以報銷;統籌范圍內醫療費用4萬元以下的,比照本市同級醫院降低25個百分點予以報銷。
提高參保居民繳費的財政補助標準
2020年度,我市居民醫保的財政補助標準暫統一增加30元,其中對一檔繳費成年居民的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年760元,對二檔繳費成年居民、少年兒童、在校大學生的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年680元。我市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和財政補助標準穩居全省第1位。預計全年兩級財政增加補助額將達到1.46億元,這對保證我市居民醫?沙掷m發展,進一步提高居民待遇水平奠定了良好的資金基礎。
持《山東省居住證》參保人可享受我市居民基本醫保待遇
《山東省居住證》(含《港澳臺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持有人可按相關規定參加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繳費標準、財政補助標準等方面與本地居民相同,享受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待遇。將持有《居住證》的外地居民納入當地居民醫療保險,是國務院和省政府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舉措之一,同時將有利于吸引優秀人才落戶我市。
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水平得到提高
我市“兩病”患者門診統籌用藥報銷比例已提高到50%以上。自2020年度起,門診統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一檔繳費成年居民提高到800元,二檔繳費成年居民(含少年兒童)提高到600元。這對減輕慢性病患者經濟負擔,進一步提高居民健康管理水平提供了政策支持。
居民長期護理保險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
為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工作在農村地區落地,鼓勵承擔農村巡護業務的護理機構提供優質護理服務,提高參保人員享受巡護待遇的結算標準。其中,職工結算標準提高到3500元/年,一檔繳費居民提高到3000元/年,二檔繳費居民提高到2500元/年。另外,二檔繳費居民在原享受巡護待遇的基礎上,增加了針對重度失能人員的院護待遇,增加了針對重度失智人員的長期照護、短期照護待遇。
青島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居民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1.大病住院及大病門診醫療費用;
2.老年人普通門診醫療費用;
3.少年兒童和大學生意外傷害門診醫療費;
4.符合規定的購藥費用;
5.符合規定的住院費用。
城鎮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報銷范圍:
1.參保人患病所發生的住院治療費用;
2.參保人患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的治療費;
3.使用“三個目錄”內規定的藥品、診療項目和設施且符合限定支付范圍規定醫療費用。
城鎮職工個人賬戶報銷范圍:
1.定點藥店購買零售藥品;
2.一般門診醫療費和住院醫療費中個人自負部分。
大病醫保報銷范圍
(一)符合統籌支付范圍、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
(二)符合統籌支付范圍、個人按照起付標準和自負比例負擔的醫療費用;
(三)乙類藥品、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納入統籌支付范圍前個人按照自負比例負擔的醫療費用。
青島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參保職工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報銷前須先由個人自負起付線,我市規定,一、二、三級醫療機構的起付線分別為500元、670元、840元。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按100%執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線減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負擔起付線。具體報銷比例如下:分檔區間 一級醫院 二級醫院 三級醫院 5000元以下 88% 86% 84% 5000元-10000元 90% 88% 86% 10000元-20000元 90% 20000元-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95% 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以上大額醫療補助金報銷90%,個人負擔10%。(大額醫療補助金最高支付20萬元)
2、參保的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員、城鎮非從業人員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報銷前須先由個人自負起付線,我市規定,一、二、三級醫療機構的起付線分別為500元、670元、840元。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按100%執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線減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負擔起付線。具體報銷比例如下:分檔區間 一級醫院 二級醫院 三級醫院 起付線 500元 670元 840元 5000元以下 75% 75% 65% 5000元-10000元 80% 80% 70% 10000元-20000元 85% 85% 75% 2萬-最高支付限額(17.2萬) 統一支付85% 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以上大額醫療補助金報銷90%,個人負擔10%。(大額醫療補助金最高支付20萬元)
3、參保的少年兒童和大學生住院醫療費的起付標準,按照三級醫療機構500元,二級醫療機構300元標準設立。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按100%執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線減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負擔起付線。 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按照分檔累加計算;5000元以下部分,三級醫療機構支付80%,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支付85%,5000元以上部分,統一支付90%。 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7.2萬。 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以上大額醫療補助金報銷90%,個人負擔10%。(大額醫療補助金最高支付20萬元) 享受獨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兒童,住院醫療費基本醫療保險在上述支付比例基礎上增加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