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威海市民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呢?所需材料和報銷流程比例是如何規定的?本文為你介紹關于威海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及報銷比例政策說明相關知識。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起付標準,一、二、三級醫院分別為300元、500元、800元。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不同繳費檔次予以支付。
參保居民按照一檔繳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60%、三級醫院50%。
參保居民按照二檔繳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住院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至4萬元(含4萬元)部分,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65%、三級醫院55%;超過4萬元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部分,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0%,二、三級醫院70%。
職工醫保
職工醫保的起付標準一、二、三級醫院分別為400、700、900元。
住院費用報銷方面,起付標準以上到1萬元部分,報銷比例為:一級醫院90%、二級醫院85%、三級醫院80%;1萬元到4萬元部分,報銷比例為:一級醫院92%、二級醫院90%、三級醫院88%。超過4萬元的部分實行醫療保險大額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為46萬元。
具體救助比例分段確定:醫療費用超過4萬元至24萬元部分的救助比例為90%,超過24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救助比例為80%。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和年度支付限額與在職職工相同;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個人負擔比例為在職職工的一半。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報銷比例指的是符合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如果住院時使用一些目錄范圍之外的自費藥品等,醫保是不能報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