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舟山市民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呢?所需材料和報銷流程比例是如何規定的?本文為你介紹關于舟山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及報銷比例政策說明相關知識。
一.統一醫保年度
為做好醫保制度之間的銜接,方便群眾參保結算,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由當年9月至次年8月調整為自然年度,全市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實現醫保年度的統一。
二.提高職工醫保報銷待遇
市內定點醫藥機構和市外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和購藥發生的醫保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年度累計840元(含)以下部分,基金報銷比例從30%提高到50%,其中市內定點基層醫療機構基金報銷比例仍為55%。年度累計840元(含)以上部分報銷比例不變。
三.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報銷待遇
市內定點醫藥機構普通門診和購藥發生的醫保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連續參保人員基金報銷比例從20%提高到25%,首次參保人員基金報銷比例從10%提高到25%;其中市內定點基層醫療機構基金報銷比例仍為50%;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基金報銷比例仍為10%。
四.降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
建立完善全市統一的大病保險制度,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全部納入大病保險。大病保險年度起付標準從3.26萬元降低到3萬元,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醫保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醫保報銷后,個人累計負擔的醫療費用,3萬元以上至12萬元(含)部分報銷60%;12萬元以上部分報銷65%。
五.完善其他有關政策
參加我市職工醫保且在生育當月前連續繳費滿12個月(含)、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人員,符合國家生育政策所發生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用,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定額補助,其中難產剖腹產補助1800元,其他住院分娩補助1200元。生育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得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