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嘉峪關市民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呢?所需材料和報銷流程比例是如何規定的?本文為你介紹關于嘉峪關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及報銷比例政策說明相關知識。
近日,本報報道了居民為享受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政策而在定點醫療機構排長隊購買藥品的現象,針對這一情況,記者采訪了市人社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待遇全年可報銷,報銷比例為70%。
據了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政策自2016年1月開始執行已有3年,普通門診統籌基金不是福利,而是對在定點門診就診發生的相關日常門診費用的一定補貼。根據《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的通知》 要求,2018年我市對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政策進行了調整:一是提高了城市居民普通門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將城市居民普通門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2017年的年人均50元分別提高到成年人120元,兒童、學生70元。二是調整提高報銷的門診統籌比例。普通門診醫藥費用報銷實行零起付線,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均為70%。超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參保居民個人負擔。
簡單地理解就是:在2018年以前,城市居民普通門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位參保人每年50元,這50元統籌基金參保人可全部用于在定點機構購買《甘肅省城鄉居民醫保藥品目錄》中的甲類藥。
而從2018年開始,城市居民普通門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是成年人120元/人/年,兒童、學生70元/人/年。限額漲了,可參保人到定點機構購買《甘肅省城鄉居民醫保藥品目錄》中的甲類藥時只能報銷70%。舉個例子,一名學生,參保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他一年可享受的統籌金額為70元,若他要到定點機構一次性報銷,則至少需要購買100元甲類藥,其中70元由醫保統籌基金報銷,而剩余30元則由參保人自行負擔。
此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保障期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使用普通門診統籌基金的定點是三個鎮衛生院、16個村衛生室、明珠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紫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峪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勝利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祁連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人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日門診費用封頂額度是70元,定點村衛生室日門診費用封頂額度是5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成年人120元/人/年,兒童、學生7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