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懷胎,新生命的降生,給家庭帶來的是快樂與喜悅,可是由于如今的飲食、環境等各種要素的影響,重生兒的疾病也越來越多。由于新生兒的特殊性,并沒有醫療保險能夠作保證,這樣會給家庭帶來肉體與資金雙重的擔負。如何把這樣不肯定的風險降到最低呢?家長們應該及時給孩子辦理醫保,那么醫療費用就可以報銷了。本文小編為你介紹關于廈門新生兒醫保卡辦理流程的相關信息。
新生兒醫療費用報銷常見問題及解答
1.按醫保年度繳費是怎么回事?
廈門市基本醫療保險是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結算年度,通稱社保年度或醫保年度(以下通稱醫保年度)。如2018社/醫保年度指的是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市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按醫保年度繳納保險費,每醫保年度個人繳費100元,財政補貼360元;持有《廈門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并領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新生兒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未成年人,還可免繳個人部分的保險費,但仍需按規定進行參保申報。參保人在醫療費用發生日所在的年度內,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繳費并到賬,才能享受其相應的待遇。
新生兒參加未成年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市社會保險政策最能體現人文關懷的一大亮點,也就是說:廈門戶籍的新生兒,只要在出生后的三個月內向所在區地稅局申報參保并于次月將相應的保險費用繳納到地稅賬戶,即可從出生那一刻起享受年度總額為31萬元的醫療保險待遇;而且門診、住院均可直接享受統籌基金支付,不設起付門檻費,綜合保障水平達到了75%,在國內已達到較高水平。
2.申報參保時間與繳費時間會影響新生兒醫療費用的報銷嗎?
有影響。繳納了一個醫保年度的費用,并不意味著整個醫保年度期間的醫療費用都可以報銷。具體要求如下:
(1)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到戶籍所在區地稅部門成功辦理了參保手續、并在次月將相應保險費繳納到地稅賬戶者,自出生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2)出生超過三個月之后才辦理參保的,并在申報參保次月將相應保險費繳納到地稅賬戶者,本年度內自參保之月起的醫療費用可以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3)出生三個月之后才辦理參保,當月或次月未將相應保險費繳納到地稅賬戶者,從保險費繳納到地稅賬戶之月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才能報銷。
特別提醒:每年5、6月份出生的寶寶,通常在申報參保時已過7月1日,跨越了兩個醫保年度,因此在申報參保時應注意繳納兩個醫保年度的費用,才能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如5月出生的寶寶,8月31日前成功申報參保,往往只繳納醫保年度(7月1日起)的費用,這樣會造成寶寶5、6兩月(屬醫保年度)的費用無法報銷。
請及時為您的寶寶參保和繳費,讓小寶寶一落地就能沐浴在社會保障的陽光下健康成長。
3.我已經及時參保繳費了,寶寶的社保卡也拿到了,為什么還無法使用?
社會保險費用由地稅部門負責征繳,并委托銀行進行代扣代繳,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待遇的給付。銀行、地稅和社保經辦機構之間的信息傳輸都是采用按月的批量處理技術,因此無法將您的繳費信息實時傳遞到您的社?ㄉ稀Mǔ5囟惒块T會在銀行扣費成功的的次月中上旬將您的繳費信息發送到社保經辦機構,社保將對該信息進行批量處理,逐一打上繳費標志,這時你的寶寶才真正的繳費到社保賬上,社?ㄒ簿涂梢栽卺t院刷卡使用了。繳費是否已到社?ㄙ~戶上,您可以撥打12333,詢問,如果答復本年度已到賬,則社保卡可以正常使用。
4.在社?ǹ梢允褂弥,寶寶發生的醫療費怎么辦?
您可在醫保卡能正常使用之后,攜帶相關材料,到社保中心醫療費報銷窗口辦理報銷。
門診單張票據的金額為3000元以下(含3000元),住院單張票據金額6000元以下(含6000元)的醫療費用請就近到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門診單張發票金額超過3000元、住院發票金額超過6000元的報銷業務請到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A區辦理。
5.我今天到社保中心取到寶寶的社?,可以馬上辦理醫療費用報銷嗎?
在地稅辦完參保手續五個工作日后,就可以到所在區社保中心免費辦理寶寶的首張社?耍藭r還不能辦理報銷,因為通常此時您的保險銀行還未扣繳或繳費到賬信息尚未傳送到社保信息系統里,社保信息系統無法查詢到您的繳費到帳信息,無法受理您的報銷請求。
6.什么時候可以到社保中心辦理寶寶醫療費用的報銷手續?
待社保信息系統可以查詢到您的繳費到帳信息后就可以辦理了。
如果您是直接到銀行柜臺繳納現金的,繳費的次月中旬后一般就可前來辦理。
如果您是通過銀行委托代扣繳費的,實際扣款后的次月中旬后可以辦理報銷。例如:1月份到銀行辦理委托代扣手續,2月扣款,3月中旬后才能辦理報銷。
如果您是委托居委會或村委會幫助辦理的,建議您先撥打12333咨詢,確認相應醫保年度均已繳費到賬,再來辦理報銷業務。
7.寶寶的費用超過三個月時間限制還能報銷嗎?
新生兒參保及報銷有兩個“三個月”時限,第一個“三個月”是指:三個月時間限制是指從寶寶出生起三個月內要到地稅部門辦理申報參保手續,并在次月將相應的保險費用繳納到地稅賬戶,其醫保待遇就可從出生時開始享受。第二個“三個月”對所有參保人都是一樣的,即報銷時限的要求,按現有醫保政策的規定,本醫保年度內的費用必須在下一個醫保年度開始的三個月內結算(即報銷)完畢。
例如:您的寶寶是2018年5月8日出生,只要您在8月31日前到寶寶戶籍所在區地稅成功辦理參保手續,并在次月將相應的保險費用(應同時繳納2018和2018兩個醫保年度的保險費)繳納到地稅賬戶,那么您寶寶5月8日出生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就可到社保中心報銷,一般情況下要求其費用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辦理完報銷手續,但因制卡或到賬延遲等原因,可適當放寬報銷時限。
8.報銷有時間限制嗎?
有的。所有參保人員在一個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內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在下一個醫年度開始后的3個月內(即9月30日前)報銷完畢;參保人員死亡的,其親屬應在3個月內結清醫療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辦理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予結算醫療費用。
基本醫療保險年度的概念參見第一條。如發生在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醫療費用,應該在2018年9月30日前前來辦理,逾期則不予報銷。
9、辦理報銷需要帶哪些材料:
(1)門診發票原件;門診發票上無具體診療項目與藥品項目的(須項目包含單價與數量),或項目不完整的,須提供完整門診醫療費清單;
(2)住院發票原件;住院醫療費匯總清單;出院小結或記錄(中途結賬提供階段小結,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結或記錄);
(3)參保人社會保障卡;
(4)參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廈門本地且具有銀聯標志的儲蓄卡或借記卡(中信、民生、招商銀行及信用卡除外);
(5)非參保人本人前來辦理的,須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發票姓名為母親或父親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須提供出生證原件、復印件(出生證原件應先填寫新生兒姓名再復印);
(7)發票姓名既非參保新生兒姓名、亦非為母親或父親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須到醫院更改,并在修改處多加蓋一個醫院公章;其收費清單、出院小結等憑證的姓名應同時更改;
(8)母親生產住院時,新生兒的相關費用,醫院單獨為新生兒開具發票及匯總清單的,可以報銷,但須提供母親的出院小結(或記錄);
(9)若醫療費用橫跨兩個社/醫保年度,還須將費用清單按年度分開。例如:2018年6月15日入院,7月10日出院,在參保人兩個醫保年度均有繳費的情況下,還必須將匯總清單按年度分為兩份:6月15日至6月30的費用總清單一份,7月1日至7月10日的費用總清單一份,如此方可辦理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