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本文高考助手網小編問你介紹關于徐州醫療保險的報銷相關知識。主要包括徐州醫療保險報銷流程、徐州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徐州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相關信息。
(1)本人或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2)正規發票原件;
(3)詳細清晰的醫療費用分類匯總清單;
(4)門診病歷復印件和出院小結;
(5)在職參保人員報銷時需提供單位證明。
參保人員持上述相關材料到當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結算手續。
城鎮居民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報銷比例:
1、起付標準以上至1萬元以下:一級80%、二級75%、三級70%。
2、1萬元至5萬元:一級85%、二級80%、三級75%。
3、5萬元以上:一級90%、二級85%、三級80%。
注:參保居民中,70周歲(含70周歲)以上人員、大中小學生和兒童,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比例基礎上提高5%。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1、門診統籌:
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政府舉辦的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的基層衛生醫療機構不設起付標準,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每次起付標準30元,統籌基金補助比例為50%,一個統籌年度最高補助限額為380元。
2、門診特定項目和學生兒童門診大病待遇:
1、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血友病、難治性腎病、系統性紅斑狼瘡、重型β-地中海貧血、惡性淋巴瘤、再生障礙性貧血等病種的醫療費用,一個統籌年度統籌基金最高補助限額為8000元;
2、重癥精神病一個統籌年度統籌基金最高補助限額為4000元。
注:同時患上述兩種及兩種以上疾病的患者,在單病種統籌基金最高補助限額的基礎上,再增加3000元補助。
城鎮職工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市內住院治療的每次起付標準:三級醫療機構為800元,二級醫療機構為300元,一級醫療機構100元;
注:退休人員按以上標準的65%、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退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以上標準的50%執行。
報銷比例:
1、起付標準以上至1萬元:一級醫療機構報銷94%;二級醫療機構報銷92%;三級醫療機構報銷84%;
2、1萬至5萬元:一級醫療機構報銷96%;二級醫療機構報銷94%;三級醫療機構報銷90%;
3、5萬元以上:一級醫療機構報銷98%;二級醫療機構報銷96%;三級醫療機構報銷92%。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普通門診費用統籌
參保人員普通門診中屬于醫療保險范圍的醫療費用,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一個統籌年度個人累計支付達到上年度我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7%以上部分,參照門診慢性病補助比例予以實時補助,最高補助限額為1000元;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范圍:
(1)《常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及少兒補充藥品目錄范圍外的藥品費用;
(2)《常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及少兒診療項目范圍外的項目費用;
(3)在本統籌區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醫療費用;未辦理市外轉院、異地居住就醫審批手續和外地急診住院備案手續自行在本統籌區以外地區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
(4)市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