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本文高考助手網小編問你介紹關于沈陽醫療保險的報銷相關知識。主要包括沈陽醫療保險報銷流程、沈陽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沈陽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相關信息。
沈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農村醫療保險報銷條件:
1、申請人已經辦理參保手續、足額繳交醫療保險費
2、合作醫療指定醫療機構就醫;
3、參保人在備案醫療機構就醫發生了住院醫療費用,并先行支付現金,且保存有關單據和資料。
沈陽少兒醫療保險報銷條件:
1、參保人在就診前已辦理門診大病審核登記手續,并在指定醫院就診時所發生的門診大病醫療費用;
2、參保人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電腦故障或因少兒醫療保險證損壞等原因不能記帳的;
3、因急、危重病癥在本市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救治的;
4、經本市少兒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或市社會保險機構同意轉往市外醫療機構住院診治的;
5、因在市外探親、度假期間患急病在市外醫療機構機構住院,并已向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的;
6、本市戶籍少年兒童在市外定居時發生的醫療費用(限事先已向社會保險機構辦理了異地登記手續的)。
沈陽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條件:
1、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
2、列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器官移植后門診用抗排斥藥;
3、惡性腫瘤門診化療、介入治療、放療或核素治療;
4、血友病?崎T診治療;
5、再生障礙性貧血?崎T診治療;
6、地中海貧血?崎T診治療;
7、顱內良性腫瘤?崎T診治療
8、其他大病等。
沈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材料:1、原始收費收據;2、費用明細清單;3、門診病歷;4、疾病診斷證明書;5、社會保障卡;6、身份證;7、銀行賬戶。
農村醫療保險報銷材料:出院證、正式發票、費用清單、戶口本、身份證、農村合作醫療證。
少兒醫療保險報銷材料:
1、原始收費收據(六個月內有效);
2、費用明細清單;
3、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療機構公章);
4、疾病診斷證明書;
5、本人少兒醫療保險證;
6、法定監護人的銀行存折原件及復印件(當報銷的現金不轉入繳費帳號時);
沈陽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材料:
1、職工的《醫療保險卡》、《大病醫療保險繳費卡》;
2、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撥付審批表(三張)(并加蓋公章);
3、出院診斷正明(緊急搶救應出具緊急搶救診斷正明)、《大病統籌患者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清單》、《北京市住院收費專用收據》及《住院費結帳單》(住院報銷憑正);
4、特種檢查、特種治療或使用貴重藥品的應出具審批表;
5、門診患者需出具診斷正明、大病統籌處方及北京市門診收費專用收據;
6、轉院治療應提供由院方大病統籌辦公室出具的轉院正明;
7、大病醫療統籌規定的其它材料。
沈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申請人到屬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區社保分局醫?铺峤簧暾埐牧希鐣kU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請,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查材料并批準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后,予以報銷。
農村醫療保險報銷流程:參保者出院后,將經患者本人簽字或蓋章的住院發票、出院記錄、費用清單、轉診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繳本鄉鎮合管所,經審核后集中統一送交市農保業務管理中心。
少兒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1、參保人需要辦理現金報銷時,將需提供的資料準備齊全,到參保地的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兒醫療保險科辦理;
2、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少兒醫療保險處或少兒醫療科工作人員對參保人所提供的現金報銷資料進行初審,將有關信息錄入電腦,資料齊全且符合現金報銷條件的,打印受理單及收件回執;資料不齊全的,打印補齊資料通知書,待資料齊全時補正受理;不符合現金報銷條件的,開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3、參保人的監護人或代辦人在上述通知書上簽名,如報銷的現金不轉入繳費帳號,則需另外提供監護人的銀行存折原件或復印件(限四大國有銀行),工作人員錄入存折帳號,打印存折帳號單,參保人簽名確認;
4、工作人員對現金報銷資料進行審核,報領導審批后交計劃財務處支付。
沈陽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材料: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須盡快將診斷書、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等材料,送所住醫院醫保科登記、審驗,以免影響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
申請肝硬化等23種病的門診報銷,參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及申報病種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規定的定點醫院醫?铺顚懴嚓P表格進行初審;
定點醫院將初審合格參保居民信息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
最終審核合格的參保居民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組織發放《太原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蓋章后生效,從7月、1月開始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
定點醫療機構等級 | 統籌基金報銷比例 |
社區衛生服務站 | 85% |
一級醫院 | 80% |
二級醫院 | 70% |
三級醫院 | 60% |
特大型三級醫院 | 55% |
門診統籌待遇
參加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在校學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均可享受門診統籌待遇。參保居民(大學生由所在學校統一辦理)于每年10月份,由所在街道和社區或區、縣(市)民政部門統一組織辦理下一年參保、續保手續時,本著就近的原則,可將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或鄉鎮衛生院作為本人門診統籌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普通門(急)診醫療費用和意外傷害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每月20元(在校大學生不設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上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5%,月最高支付限額為80元。
居民門診統籌實行定點就醫管理。居民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一經選定,原則上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得變更,下一自然年度可重新選擇門診統籌定點醫院。在非選定的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不享受門診統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