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救助是指依托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平臺,資金投入穩定、服務平臺共用、信息資源共享、結算支付同步、管理運行規范、救助效果明顯、能夠為困難群眾提供快捷服務、覆蓋城鄉科學規范的一種新型醫療救助制度。那么北京大病救助有哪些政策規定呢?北京大病救助報銷比例及報銷范圍是什么?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北京大病救助申請對象:北京市戶籍或持有北京市居住證的市民。
(1)困難家庭
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遭遇突發事件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
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北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
(2)無依靠的個人
因遭遇火災、交通事故、突發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難,暫時無法得到家庭支持,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個人。
(3)突發情況受害者
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需要開展緊急轉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屬于疾病應急救助范圍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北京大病救助申請地點:
符合條件的可向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臨時救助申請,受申請人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單位、個人可代為提出臨時救助申請。
北京大病救助申請流程:
(1)申請臨時救助金
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
持有北京市居住證的,可以個人為單位,向居住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
(2)申請救助服務
向轄區內的救助管理機構、慈善超市申請。
向北京市各級救助管理機構申請救助服務。
(3)轉介服務
對需要轉介服務的家庭或個人,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其向相關部門或單位申請。
參保人員享受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后,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已享受民政部門醫療救助金額做相應扣減)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納入大病保險報銷范圍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包括:
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
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③檢查、治療項目中使用大型醫用設備及單項費用在200元(含)以上應當由個人先行負擔的醫療費用;
④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中的乙類應當由個人先行負擔的醫療費用;
⑤《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的乙類藥品應當由個人先行負擔的醫療費用;
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參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規定可納入報銷范圍的醫療費用以及符合③、④、⑤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