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國醫療保險的組成(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一,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遭受經濟損失而建立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承受的經濟風險。那么2018年福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及范圍政策規定有哪些?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城鎮居民報銷比例:
(一)普通門診補償待遇
報銷比例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按實際報銷金額計算400元/人)
(二)特殊病種門診補償待遇
備注:
1、序號為12-18的重病特門費用與住院共用14萬醫保費用累計,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其他特門病種按各自封頂執行,不享受連續繳費激勵機制,也不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2、對參保滿一年且連續參保的,住院及門診重病特門基本醫保范圍內費用(6萬以內)其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的基礎上滿一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高可提高至五個百分點。
3、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的臨床確認工作由市、縣(市)定點的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或?漆t院組織負責,由上述醫院指定相關?聘敝魅吾t師以上(含副主任醫師)的醫師負責作出診斷;但市本級參保人員高血壓病、糖尿病門診特殊病種臨床確認工作由福州市第一醫院、福州市第二醫院、福建省直機關醫院組織進行。
(三)住院補償待遇
備注:
1、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標準依次遞減100元,直至降至零為止。全省聯網、市外就醫及轉外就醫住院治療均按第一檔執行。
2、符合我省計劃生育規定的城鄉女性參保居民每次生育(含順產、剖宮產)醫療費用,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按實際報銷金額計)為800元,但病理性產科醫療費用仍按正常住院補償待遇執行。
職工報銷待遇:
(1)個人賬戶劃撥;
(2)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
(3)門診特殊病種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
(4)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
(5)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基礎上,享受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待遇。
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
(1)起付線和封頂線
(2)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參保、對象、門診特殊病種及治療項目費用
(3)特殊病種支付特別規定
1、高血壓、糖尿病每病種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超過4500元,帕金森病、肝硬化(失代償期)每病種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超過8000元(含起付標準、基本醫保目錄范圍內醫療費個人負擔部分)。
2、參保人員有兩個以上門診特殊病種按一個起付標準計算。參保人員到實施藥品零差率的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就診特殊病種時,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的藥品費用取消起付線,直接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