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醫保報銷,往往是人們最頭疼的事情了。一方面是自己知道它肯定很麻煩,另一方面是自己對流程和政策標準也不了解。那么2018年南昌異地醫保報銷最新政策是什么?南昌市內異地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申請轉診外地就醫
1、參保居民因病情需要需轉往外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應在本市經治定點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開具轉診轉院證明;
2、本人或親屬持本市經治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轉診證明、參保居民身份證、社保卡到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轉診轉院手續,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經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后,可轉往外地治療;
3、參保人員出院后,本人或親屬持身份證、社?、住院醫療費用發票、費用匯總清單、本市定點醫療機構的轉診轉院證明、縣(區)批準的《轉診轉院審批表》等資料到市、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4、市、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接到參保居民遞交的相關資料,經審核后,對遞交的資料不符合報銷規定或不完整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參保居民補齊資料;符合政策規定且資料齊全的按規定受理;
5、市、縣(區)經辦機構審核后,對符合報銷規定的醫療費用按本市三級定點機構的待遇標準報銷,在20個工作日內,將符合規定的醫療保險費用通過社保卡支給參保居民;
未經市、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在本市以外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支付,出院后,依照上述流程,持身份證、社?、住院費用發票、費用匯總清單、住院病歷等資料到市、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審核手續,起付線為800元,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按35%的比例支付;
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進入大病保險的,需參保人持身份證、社保卡、住院費用發票、費用匯總清單、住院病歷等資料到承保的商業保險公司在市、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設立服務窗口申報報銷,承保的商業保險公司受理后20個工作日內把經審核符合規定應予報銷的醫療費用支付給參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