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報銷業務承辦部門
少兒醫療保險現金報銷業務按參保地屬地化管理,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兒醫療保險科負責。
報銷條件
參保人就診時所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有下列情形之一,先行支付現金的,自費用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可以憑有關單據和資料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1、參保人在就診前已辦理門診大病審核登記手續,并在指定醫院就診時所發生的門診大病醫療費用;
2、參保人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電腦故障或因少兒醫療保險證損壞等原因不能記帳的;
3、因急、危重病癥在本市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救治的;
4、經本市少兒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或市社會保險機構同意轉往市外醫療機構住院診治的;
5、因在市外探親、度假期間患急病在市外醫療機構機構住院,并已向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的;
6、本市戶籍少年兒童在市外定居時發生的醫療費用(限事先已向社會保險機構辦理了異地登記手續的)。
辦理材料
1、原始收費收據(六個月內有效);
2、費用明細清單;
3、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療機構公章);
4、疾病診斷證明書;
5、本人少兒醫療保險證;
6、法定監護人的銀行存折原件及復印件(當報銷的現金不轉入繳費帳號時);
辦理流程
1、參保人需要辦理現金報銷時,將需提供的資料準備齊全,到參保地的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兒醫療保險科辦理;
2、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少兒醫療保險處或少兒醫療科工作人員對參保人所提供的現金報銷資料進行初審,將有關信息錄入電腦,資料齊全且符合現金報銷條件的,打印受理單及收件回執;資料不齊全的,打印補齊資料通知書,待資料齊全時補正受理;不符合現金報銷條件的,開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3、參保人的監護人或代辦人在上述通知書上簽名,如報銷的現金不轉入繳費帳號,則需另外提供監護人的銀行存折原件或復印件(限四大國有銀行),工作人員錄入存折帳號,打印存折帳號單,參保人簽名確認;
4、工作人員對現金報銷資料進行審核,報領導審批后交計劃財務處支付。
報銷比例標準
1、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的18萬元以下的住院醫療費,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設起付線,報銷65%;二級醫院起付線為300元,報銷60%;三級醫院起付線500元,報銷55%。
2、門診特殊病報銷待遇。門診特殊病在一個年度內起付線為300元,最高支付限額和報銷比例按照住院報銷標準執行。特殊門診病種包括:腎透析、腎移植術后抗排異、癌癥的放療化療和鎮痛治療、糖尿病、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術后抗排異、癲癇、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3、門急診報銷待遇。在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在一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線為8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補助30%。